辞职出国留学党员组织关系处理流程
1. 向原单位党组织提交申请
提出辞职报告,并说明出国留学的时间和地点。
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出国(境)申请表》。
提交党员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2. 单位党委审核
审查申请人的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和组织关系。
同意出国留学,并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出国(境)证明书》。
3. 区(县)级党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
接收单位党组织同意接收党员后,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区(县)级党委组织部。
区(县)级党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并出具《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单》。
4. 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党员持《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单》到留学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党组织报到。
接收单位党组织审查、批准并出具《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单》。
5. 建立组织关系
党员按接收单位党组织安排,按期参加组织生活和上交党费。
注意事项:
出国留学期间,党员应主动向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告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因学业、工作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按时交纳党费的,应向接收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缓交。
留学回国后,党员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可以,出国留学期间党组织关系是可以放在学校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党员出国留学、出国工作超过一年的,由原党组织将其组织关系转至中国驻外使领馆党组织。”
但是,由于驻外使领馆党组织通常组织严密,党员较少,因此对于一些党员人数较少的出国留学人员,可以通过驻外使领馆党组织委托国内原党组织或驻外院校党组织代管组织关系。
因此,出国留学期间,党员可以向学校党组织提出申请,由学校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转接组织关系的请求,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至学校党组织管理。
出国留学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 出国前
向原党组织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出国留学情况,并申请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
原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 出国后
在一个月内,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留学所在国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以下简称使领馆)教育处。
使领馆教育处接收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并为党员办理入党登记手续。
3. 留学期间
定期向使领馆教育处党支部提交思想汇报和组织生活情况报告。
参加使领馆教育处的组织活动,缴纳党费。
根据需要,使领馆教育处可协助成立临时党支部。
4. 学成回国
回国后一个月内,持使领馆教育处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到原党组织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原党组织接收党组织关系,恢复党员身份。
特殊情况处理
临时党员证遗失或损坏:向使领馆教育处党支部申请补办。
回国后无法及时找到原党组织:向使领馆教育处党支部报告,由其协助寻找或转接至其他党支部。
出国后长期不与使领馆教育处联系:使领馆教育处保留党员身份5年,5年内未联系则自动解除党籍。
出国留学人员党组织关系保留
申请保留
出国留学前,向所在党组织提交《出国留学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书》,说明出国时间、留学地点、学习专业等信息。
所在党组织审核后,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保留证明》,并盖章。
手续办理
党员本人持《党员组织关系保留证明》,到留学所在地党组织或使领馆党支部报到,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留学所在地党组织核实党员身份,开具《出国留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保留方式
同国内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向国内党组织汇报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参加各种党内活动。
在留学所在地党组织开展活动: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开展学习、研讨和实践活动。
党组织关系代管:由国内党组织委托留学所在地党组织或使领馆党支部代管,定期审查党员表现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
恢复组织关系
留学结束后回国,持留学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出国留学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到国内原所在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恢复手续。
国内党组织核实党员身份,恢复党组织关系并分配支部。
注意事项
党员在出国留学期间,仍需履行党员义务和执行党纪党规。
留学所在地党组织应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国内党组织应定期与留学所在地党组织沟通,了解党员表现和组织关系管理情况。
党员应主动与党组织联系,确保组织关系不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