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2021年面向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专场选调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博士研究生选调军转干部和留学回国人员选调工作的意见》(苏组通〔2020〕5号),进一步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次专场选调限定面向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主要面向本市紧缺急需的产业(领域)和岗位。
第三条 选调工作由张家港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选调事宜。
第二章 选调岗位和条件
第四条 本次选调岗位主要包括公务员岗位和事业单位岗位。具体岗位详见《张家港市2021年面向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专场选调岗位表》(附件1)。
第五条 选调人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考本简章规定的选调岗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在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取得有效认证,并提供有效认证材料;
(四)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张家港市2021年面向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专场选调岗位表》(附件1);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吸毒史、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4.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选调程序
第六条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业务大厅(市行政中心1号楼东侧一楼)
(三)报名材料:
1.《张家港市2021年面向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专场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填写,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海外留学经历证明(如护照签证记录、学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取得的有效认证材料(海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七条 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第八条 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第九条 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聘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四)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第十条 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选调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第十二条 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三条 岗前培训和服务期
(一)拟选调人员聘用后,由市委组织部或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
(二)选调人员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选调单位。
第四章 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本次专场选调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在选调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第十五条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张家港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张家港市2021年面向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专场选调岗位表
2. 张家港市2021年面向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专场选调报名登记表
根据张家港市最新的人才引进政策,留学生选调生考试中需要考英语。
英语考试要求: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内容:英语语法、词汇、阅读理解、翻译
考试总分:100分
合格分数线:60分
合格分数线达到60分及以上的留学生方可进入选调面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