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出国留学若干事项的通知(教留服发[2020]113号)》的规定:
失信人子女不能公费留学。
失信人是指被依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包括: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名单的人员
因严重违法失守被列入有关机构黑名单的人员
其他严重失信行为被依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可以。
根据《关于做好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失信人员子女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自费留学:
父母一方为失信被执行人,另一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家庭经济状况良好,有能力通过自费留学完成学业。
父母双方均为失信被执行人,但子女无经济能力随父母出国,且通过努力获得境外高校奖学金,或有亲友资助等方式自费留学。
可以,但有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相关规定,失信人员及其子女出国留学需满足以下条件:
出国留学的目的合法,符合国家利益。
失信人员已履行完毕法定义务或已解除失信状态。
失信人员及其子女未被限制出境。
具体要求和流程因国家/地区不同而异,建议咨询相关国家/地区的驻华使领馆或中国使领馆。
是,如被执行人因失信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其子女出国留学会受到一定影响:
无法办理护照:被执行人无法为其子女申请或办理护照,从而影响子女出国。
无法申请签证:许多国家在发放签证时会核查申请人的背景,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可能无法获得签证。
无法支付留学费用: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不能使用信用卡、购买机票等,这可能会影响其子女支付留学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执行人及时履行判决义务,解除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则子女的留学限制也会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