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留学生回国补贴政策
为了吸引和鼓励留学生学成回国就业创业,促进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烟台市出台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留学生工作的意见》,其中包含以下留学生回国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在烟台市就业的中国留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取得国外高校学士及以上学位或硕士及以上学历;
在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补贴标准
在烟台市就业的中国留学生,每人给予一次性5万元人民币补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国留学生,给予一次性额外10万元人民币补贴:
在全球排名前100的大学或专业排名全球前50的大学取得博士学位;
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获得国际知名奖项或发表高水平论文。
三、申请流程
1. 留学人员向就业地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 人才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3. 经复核合格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补贴资金。
四、申请材料
1. 烟台市留学生回国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2. 留学生身份证明材料;
3. 国外学历学位证明或博士后聘用合同;
4. 在烟台市就业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5. 符合额外补贴条件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
五、其他规定
补贴资金用于留学生在烟台市就业创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领取补贴后,在烟台市连续就业满3年的,可享受补贴;未满3年的,须返还已领取补贴。
六、政策解读
烟台留学生回国补贴政策旨在吸引和支持留学生回国发展,为烟台市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该政策提供一次性补贴,鼓励留学生在烟台就业创业,并对高层次人才提供额外补贴,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扎根烟台。
如果您是符合条件的留学生,欢迎您回国就业创业,并申请烟台市留学生回国补贴。该政策将为您的发展提供切实的支持和帮助。
烟台留学生回国补贴政策最新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烟台市留学归国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烟政发〔2022〕25号),烟台市的留学生回国补贴政策最新如下:
一、补贴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烟台市就业、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有效外国护照或身份证;
2. 已取得国外高校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外高校学习满1年以上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学历认证;
3. 在国(境)外实际工作或学习满2年以上;
4. 回国后在烟台市就业或创业且与用人单位或创业孵化器签订1年以上合同;
5.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二、补贴标准
留学生回国补贴分为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如下:
1. 一次性就业补贴
博士研究生:10万元
硕士研究生:8万元
学士学位:6万元
2. 一次性创业补贴
博士研究生:20万元
硕士研究生:15万元
学士学位:10万元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申报补贴:
1. 线上申报:登录烟台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注册并填写申报表。
2. 线下申报:到烟台市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烟台市高新区滨海路42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现场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烟台市留学归国人员补贴申请表;
2. 护照、国外学习或工作证明;
3.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
4. 与用人单位或创业孵化器签订的1年以上合同;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补贴发放
补贴通过人才服务平台、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发放。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2. 留学回国人员在申报补贴后,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3.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温馨提示:
以上补贴政策仅供参考,具体以烟台市政府官方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建议留学回国人员及时了解当地的人才政策,以便享受相应的优惠和支持。
烟台市留学人员回国支持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和创新创业支持工作,发挥留学人才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省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烟台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留学人员,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教育(领事)认证的留学人员。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回国就业或创业的留学人员。
第四条 支持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给予以下支持:
(一)生活补助;
(二)住房补贴;
(三)租房补贴;
(四)其他支持。
第五条 支持标准
(一)生活补助:硕士5万元/人,博士10万元/人。
(二)住房补贴:博士10万元/人,硕士5万元/人,有效期3年。
(三)租房补贴:硕士3000元/月·人,博士4000元/月·人,有效期3年。
第六条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回国后在我市就业或创业;
(三)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留学国家和专业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第七条 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留学人员可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留学烟台微信公众号(ytrsrjw)等渠道,下载《烟台市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创新支持资金申请表》,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材料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三)公示和审核。经专家评审合格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研究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四)发放资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批准的名单,向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发放支持资金。
第八条 其他支持
(一)创业支持:提供创业指导、创业贷款贴息、创业园区优惠政策等支持。
(二)人才引进:优先推荐留学人员到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就业或创业。
(三)职业发展:提供职业培训、人才交流等职业发展支持。
第九条 监督管理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审核发放和监管管理工作。
第十条 经费保障
本办法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分年度安排。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烟台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政策
一、回国人员身份认定
1. 认定范围
在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际组织等单位学习、工作、访问的中国公民
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或其他学习经历证明
2. 认定标准
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所获学位或学习经历应得到国家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的认可
二、创业扶持
1. 创业补贴
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创办企业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创业补贴
创业团队中留学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10%
2. 税收优惠
享受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3. 融资支持
对留学回国人员创业的项目给予优先放贷、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支持
三、就业支持
1. 就业推荐
通过人才市场、网络平台等渠道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鼓励企业招收留学回国人员并给予优先录取待遇
2. 失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四、其他支持
1. 住房保障
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优先提供住房保障政策支持
2. 户口迁移
协助留学回国人员迁移户口至烟台市
3. 子女教育
优先安排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就读烟台市公立学校
4. 人才引进
对符合条件的顶尖留学人才,采取柔性引才政策,给予特别支持
五、申报程序
个人登录烟台市政府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或到各区、市相关部门窗口提交材料
相关部门受理材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
温馨提示:
具体政策内容和申报流程可能随时间而调整,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