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北京落户流程
第一步:确定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或北京常住户口
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留学期间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第二步:准备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护照、签证
身份证
工作证明(如已就业)
户口本(如已落户其他城市)
第三步:申请北京户口
1. 网上提交申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申请。
2. 审核通过:提交材料后,有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收到通知。
3. 现场受理:携带审核通过的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受理。
第四步:审批
审核通过后,有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时间一般为12个月。
第五步:办理落户手续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到指定地点办理落户手续,包括:
领取户口簿
办理居住证
注意事项
申请北京户口的时间限制为留学回国后2年内。
如果申请人已在其他城市落户,需要先办理户口迁出再申请落户北京。
具体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关注相关政府部门的最新通知。
出国留学北京落户流程及费用
一、申请条件
国外学历认证为学士及以上学位
留学期间获得全日制学习证明
无犯罪记录
满足北京市积分落户条件
二、积分落户
1. 计算积分(需达到100分以上)
根据北京市人才引进积分落户规定,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40分(硕士及以上)
年龄:25分(35岁及以下)
工作年限:20分(硕士及以上,毕业后工作5年以上)
荣誉奖励:15分(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技能证书:10分(中高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 申请落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落户:
网上申请:登录北京市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人才服务”—“人才引进落户积分申请”。
线下申请:携带材料到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1)。
3. 材料准备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全日制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荣誉奖励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表(网上或线下领取)
4. 审核及公示
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无异议后,人才服务中心将发放《北京市积分落户准予落户证明》。
5. 户口迁移
持《准予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费用
积分落户申请费:100 元
国外学历认证费:200800 元(根据学历类型和认证机构而异)
无犯罪记录证明费:3050 元
材料公证费:100300 元(如需公证)
附件 1: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及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和联系方式
| 机构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 朝阳区大山子西路 9 号 | |
| 东城区人才服务中心 | 东城区金宝街 47 号院 1 号楼 | |
| 西城区人才服务中心 | 西城区北礼士路 22 号 | |
| 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 | 朝阳区大山子西路 9 号 | |
| 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 | 海淀区学院路 19 号 | |
| 丰台区人才服务中心 | 丰台区新村街道合子仪路 15 号院 | |
| 石景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 | |
| 门头沟区人才服务中心 | 门头沟区城子街道青春路 17 号 | |
| 房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 房山区长阳镇凤山路 2 号 | |
| 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 | 通州区台湖镇管庄路 2 号 | |
| 顺义区人才服务中心 | 顺义区北石槽镇中街 10 号 | |
| 大兴区人才服务中心 | 大兴区榆垡镇兴华大街 1 号 | |
| 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 | 昌平区城北街道博雅路 1 号 | |
| 怀柔区人才服务中心 | 怀柔区雁栖镇锥子山路 1 号 | |
| 平谷区人才服务中心 | 平谷区马坊镇前街 122 号院 | |
| 密云区人才服务中心 | 密云区密云镇北王街 1 号院 | |
| 延庆区人才服务中心 | 延庆区延庆镇迎宾路 1 号院 | |
对于应届毕业生:
1年:对于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10所北京市重点高校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并取得北京市落户资格。
对于非应届毕业生:
3年:对于在北京连续缴纳3年以上社保和个税,并符合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中的其他条件(如学历、年龄、职业等)。
特殊情况:
优秀人才:对于具有突出才能的科技人才、文化人才或经济管理人才,可通过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海聚工程)或北京市高精尖产业人才引进计划等渠道申请直接落户。
紧缺行业人才:对于北京市急需引进的高精尖产业人才,可通过北京市紧缺行业人才引进计划申请直接落户。
投资纳税人才:对于在北京投资纳税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家或高管,可通过北京市投资纳税人员引进政策申请直接落户。
注意:
上述时间仅为最短时间,实际落户时间可能会根据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有所调整。
落户资格和申请材料要求请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为准。
北京留学生落户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留学人员户口迁移证(原件)
留学人员就业报到证(原件)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单位证明信(需注明工作岗位、薪酬、社保缴费情况)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
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注销证明(非北京户籍需提供)
婚姻证明(已婚需提供)
出生证明(子女落户需提供)
具体要求:
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留学人员本人签名。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需覆盖至少半年以上。
单位需在北京注册且缴纳社保。
留学生落户前需注销原户口。
办理流程:
1. 毕业回国后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留学人员户口迁移证”和“留学人员就业报到证”。
2. 回国后凭上述证件到毕业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
3. 到北京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落户。
4. 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落户证明》。
5. 凭《落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特别提醒:
落户政策和所需材料会随着时间变化,请以相关部门最新要求为准。建议提前咨询落户地的公安机关或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