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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胡船星 上传提供

发布:2024-03-16 3 评论 纠错/删除



1、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

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

一、认定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留学人员:

获得国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

获得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学位,并在国外知名企业或科研院所工作满 3 年

获得国外知名高校本科学位,并在国外知名企业或科研院所工作满 6 年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从事研究开发工作,且具备博士同等水平

二、认定程序

申请人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提交申请材料

市人社局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

面试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并形成面试意见

市人社局根据面试意见,确定认定结果

三、认定条件

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符合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四、申请材料

申请表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国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国内研究开发工作证明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材料

五、认定期限

认定期限为 5 年,期满后可申请重新认定。

六、认定待遇

享受厦门市相关政策待遇,包括安家补助、住房补贴、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

优先推荐参加政府项目、人才交流和培训活动

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七、联系方式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 263 号

电话:

邮箱:

2、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

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在国际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并获得相应证明的留学人员;

2. 留学期限在1年以上,留学期间主要从事学术研究或教学工作;

3. 被厦门市政府认定为高层次留学人员,并取得《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书》;

4. 在厦门市企事业单位或研究机构全职工作。

二、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享受以下生活津贴:

博士学位:120万元人民币

硕士学位:80万元人民币

三、发放方式

1. 生活津贴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1/5。

2. 首次发放时,一次性发放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津贴。

3. 后续每年发放一次,直至发放完毕。

四、申请流程

1.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向拟任职单位提出申请。

2. 拟任职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并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推荐。

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推荐并进行资格审查。

4.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获得《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书》。

5. 单位凭《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书》向厦门市财政局申请拨付生活津贴。

五、其他规定

1. 生活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 留学人员在厦门市工作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

3. 留学人员在领取生活津贴期间,不得同时领取其他政府补贴或津贴。

4. 生活津贴可作为留学人员在厦门市购房的补贴。

3、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公示

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公示

公示时间:[日期]

公示单位: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内容:

经审核,以下人员符合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

姓名 | 单位 | 专业 | 学历 | 获得学位时间 | 认定等级

||||||

[姓名] | [单位] | [专业] | [学历] | [获得学位时间] | [认定等级]

[姓名] | [单位] | [专业] | [学历] | [获得学位时间] | [认定等级]

[姓名] | [单位] | [专业] | [学历] | [获得学位时间] | [认定等级]

[姓名] | [单位] | [专业] | [学历] | [获得学位时间] | [认定等级]

[姓名] | [单位] | [专业] | [学历] | [获得学位时间] | [认定等级]

公示期:[开始日期] 至 [结束日期]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员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

[电话]

[邮箱]

特别说明:

1.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公示单位将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2.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结果将正式生效。

4、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

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

一、认定范围

具有以下学历之一的留学回国人员:

博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从事过至少两年的博士后或助理教授等高级研究或管理工作

二、申请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身份(已注销中国户籍的须重新取得中国户籍)

在厦门市工作或创业

符合认定范围的学历及相关经历要求

三、认定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和成绩单

博士后或助理教授等高级研究或管理工作证明材料

在厦工作或创业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

四、认定程序

1. 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厦门市人社局)提出申请。

2. 受理审查:厦门市人社局受理申请,审查材料。

3. 组织评审:由厦门市科技、教育、人事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审。

4. 认定结果:评审委员会提出认定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5. 发放证明:厦门市人社局向认定通过的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书》。

五、认定有效期

《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书》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申请续期。

六、享受优惠政策

获得认定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住房补贴

人才津贴

创业扶持

子女教育优先安排

落户厦门便捷化

七、联系方式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处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38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15层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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