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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湖北民族大学2021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刘慈音 上传提供

发布:2024-03-15 1 评论 纠错/删除



1、湖北民族大学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湖北民族大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指导

一、申请条件

1. 被录取为我校全日制本科新生;

2. 因故未能及时入学或注册;

3.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业,需保留入学资格。

二、申请材料

1. 《湖北民族大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可从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

2. 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

3. 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

4. 需延缓入学或注册的原因证明材料(如医院证明、出国证明等)。

三、申请时间

1. 预计入学当年8月至10月底;

2. 预计第二年入学当年3月至5月底。

四、申请流程

1. 下载并填写《湖北民族大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2. 准备齐全申请材料;

3. 提交申请材料:

邮寄: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湖北民族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科(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民族路1号);

电子邮箱:发送至招生邮箱:[招生邮箱地址]。

五、审核结果

教务处本科生招生科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申请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审核结果。

六、注意事项

1. 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2. 经批准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需在保留期限内完成学业。如未能完成,入学资格自动取消。

3.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保留期限内不得参加其他高校的招生考试。

4.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了解最新信息。

请根据以上指导,及时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如有疑问,可咨询湖北民族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科。

2、湖北民族大学2021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湖北民族大学2021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教育信息

高中就读学校:

高中毕业时间:

高考成绩:

专业志愿:

身体状况

身高:

体重:

有无色盲色弱:

有无其他身体疾病:

家庭信息

父亲姓名:

父亲职业:

母亲姓名:

母亲职业:

家庭住址:

其他信息

兴趣爱好:

特长:

入学理由:

对大学生活的期待:

备注:

请认真填写以上信息,如有不实,后果自负。

提交后,信息将被用于新生入学管理和服务。

请保留此登记表副本作为存档。

3、湖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湖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籍管理机构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学籍管理政策的制定和解释,并监督执行。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 学籍管理原则

坚持依法治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

第四条 学籍注册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学籍注册包括新生入学注册、专业分流注册、转(插)学注册、复学注册等。

学生注册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第五条 学籍变更

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退学,须按规定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时,须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和理由证明。

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学业表现和相关规定,作出学籍变更决定。

第六条 学年管理

学年分为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每年9月1日开始,次年7月31日结束。

每学期开学后,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选课和缴费手续。

学生每学期结束前,须办理成绩考核和学分登记手续。

第七条 成绩考核

学生的学业成绩考核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进行。

成绩考核方式包括考试、作业、实验、实习等。

学生的成绩考核结果以百分制形式记载。

第八条 修读学分

学生每学期修读的学分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高学分上限。

学生每学期修读的学分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学分下限。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第九条 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经学校审查合格,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方可申请毕业证书。

第十条 学籍异动

学生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影响学业的,学校可予以学籍异动处理。

学籍异动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十一条 学籍申诉

学生对学籍管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提出申诉。

申诉应在接到学籍管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收到申诉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作出申诉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 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细则由湖北民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4、湖北民族大学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

湖北民族大学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

根据《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修订)》规定:

考生因故确实无法入学,且《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调整专业或学校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考生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或考生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无法入学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申请材料:

《湖北民族大学新生入学保留申请表》

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体检报告、家庭变故证明等)

《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表》

申请时间:

新生入学报到时

注意事项:

保留入学资格的时限为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在保留期限内可向学校申请复学。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具体情况,酌情决定是否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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