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留学生回国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外工作、学习并取得突出成就的宁波籍留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回国后在宁波市企业或其他机构就业的;
回国后在宁波市创办企业的;
回国后在宁波市高校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
二、补贴标准
博士学位:8万元/人
硕士学位:4万元/人
国外工作或学习并取得突出成就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三、补贴条件
回国后在宁波市工作或生活满1年。
与宁波市企业或机构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提供国外取得学位或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程序
1. 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宁波市留学生回国补贴申请表》
国外学位证书或工作证明
劳动合同或创业证明材料
2. 受理审核:留学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3. 公示审批:审核通过后,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 发放补贴:审批通过后,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五、其他规定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专项拨付。
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31日。
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其他同类补贴。
联系方式: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服务中心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中兴大道278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9楼
电话:
网址:
宁波市2020年出国留学回国人员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宁波户籍并取得国外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在规定时间内回国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在海外攻读与宁波市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专业,且毕业后在宁波从事与专业背景相符的工作;
在海外著名高校就读,且毕业后在宁波从事高层次人才工作。
二、补贴标准
1. 留学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每人一次性补贴 10 万元人民币。
2. 留学攻读本科学位:每人一次性补贴 5 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条件
1. 具有宁波户籍。
2. 取得国外教育部认可的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3. 回国时间在毕业后 2 年以内(不含毕业年)。
4. 在宁波市就业或创业,并与企业或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创业协议。
四、申请材料
1. 宁波市出国留学人员回国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 护照(复印件)。
3. 国外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中英文翻译件)。
4. 宁波市户口本(复印件)。
5. 在宁波市就业或创业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创业协议等)。
6. 与宁波市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专业证明材料(如专业课程表、成绩单等)。
7. 海外著名高校就读证明材料(如录取通知书、成绩单等)。
五、申请流程
1.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回国后 2 年内向宁波市民政局人才服务处提出申请。
2. 市民政局人才服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市财政局将拨付补贴资金。
六、其他说明
1. 本政策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 已享受其他相关补贴政策的人员,不得重复申领本补贴。
3. 本政策由宁波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宁波市出国留学人员回国补贴申请表
宁波留学生回国补贴政策 2021
政策摘要
宁波市出台新政策,为回国就业或创业的留学生提供补贴和支持,鼓励他们回国发展。
补贴金额
博士:最高 50 万元
硕士:最高 30 万元
本科:最高 20 万元
申请资格
持有宁波市户口或在宁波缴纳社保满 24 个月的海外留学生。
在海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学成回国后 2 年内在宁波市区就业或创业。
申请流程
1. 登陆宁波市人社局网站 () 下载申请表。
2. 填写申请表并准备所需材料。
3. 向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4. 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
所需材料
申请表
护照及签证复印件
学位证书复印件
成绩单复印件
就业或创业意向书
宁波市户口本或社保缴纳证明
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补贴分批次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以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通知为准。
留学生需在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
补贴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或其他个人债务。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