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北京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居民身份证
在香港特区内普通高等院校(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或其他经教育部认可的香港高等院校获得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毕业后到北京市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二、申请流程
1.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2. 进入“业务办理”
3. 点击“个人业务”
4. 选择“户籍业务”
5. 点击“户籍办理”
6. 选择“港澳台居民在京落户”
7. 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三、需提交材料
户口申请表
护照或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香港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间
审核时间:约10个工作日
制证时间:约5个工作日
五、咨询方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
邮箱:
重要提示:
申请人需符合以上所有申请条件才能申请落户北京。
申请材料需齐全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遗漏材料,申请将被驳回。
落户政策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
目前香港留学不满360天落户北京的政策已取消,现行政策如下:
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落户北京(暂行规定):
在香港特区连续居住7年以上,且持香港特区护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在北京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或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且连续满5年;
在北京市就业或创业,或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符合北京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户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北京市公安机关公布的政策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