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就业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 3.5 万元。
减免个人所得税 50%,有效期为回国后 5 年。
就业支持
设立留学生海外人才引进基地和留学人员创业园。
提供返程机票补贴、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
建立就业信息平台,为留学生提供就业服务。
科研资助
提供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研项目资助,鼓励留学生参与科技创新。
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对回国从事科技创新的人才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
人才保障
留学生回国后可自由选择就业地区和单位。
享受与国内同等条件人才同等的住房、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
允许回国留学生与国外机构保持合作关系,从事兼职或兼任职务。
其他优惠
子女入学优先保障。
配偶就业安置支持。
购房贷款优惠。
创业支持和优惠政策。
具体政策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就业优惠政策
留学生落户政策优惠:部分城市对符合条件的留学生提供落户政策优惠,如北京、上海、广州等。
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补贴:一些地方政府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创业补贴和支持,以鼓励其回国创业。
税收优惠:部分地区对留学回国人员在职期间的个人所得税给予优惠,如免税或减税。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一些省份和城市推出人才引进计划,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机会和配套支持。
留学人员就业服务体系:各地建立了留学人员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信息发布等服务。
其他优惠政策
住房优惠:部分城市为留学生提供住房补贴或其他住房优惠措施。
教育优惠:某些地区对留学生子女入学提供教育优惠,如优先录取或减免学费。
医疗优惠:部分地区为留学生提供医疗保险补贴或其他医疗优惠措施。
文化优惠:一些地方为留学生提供文化活动优惠,如参观博物馆或优惠购票。
交通优惠:某些城市为留学生提供公共交通优惠,如免费乘车或优惠购票。
具体优惠政策以各省市具体规定为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关于促进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2〕18号)
一、
为充分发挥留学人员的智力优势和专业特长,促进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吸引和鼓励更多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现就促进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二、优惠政策
(一)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后,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资格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一次性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 博士后,每人资助10万元;
2. 博士,每人资助8万元;
3. 硕士,每人资助5万元;
4. 本科,每人资助3万元;
5. 高级技工,每人资助1万元。
(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后,受聘于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机构、重点大学和部委所属科研院所的,除享受上述优惠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 给予年薪制岗位,年薪由所在单位根据个人能力和贡献等因素确定;
2. 提供必要的科研启动费和设备购置费;
3. 配备必要的助手和技术保障条件;
4. 承担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后,经认定为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领域和急需学科、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 给予生活补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 提供安家费和住房补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 解决子女入学和就业问题;
4. 提供其他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四)留学人员回国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和科技领域,在企业注册地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相关政策。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服务体系,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发展等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广泛宣传国家关于促进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做好配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包括就业信息、落户、子女教育、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
(五)建立奖励机制。对在促进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四、附则
(一)本意见适用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按规定到境外学习并在取得国外学位的2年内回国工作的人员。
(二)本意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回国后优惠政策
人才引进政策:
落户政策:部分城市为回国留学人员提供落户政策,如北京、上海、广州等。
购房政策:一些城市为回国留学人员提供购房优惠,如免除购房税费、调整社保缴纳年限等。
就业支持:政府提供就业指导、培训、职业介绍等支持。
就业优惠政策:
优先录用:部分企业对回国留学人员有优先录用政策。
职称评定优惠:回国留学人员可享受职称评定优惠,如直接评定高级职称等。
科研奖励:政府提供科研资助、奖励等支持,鼓励回国留学人员从事科研工作。
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减免:回国留学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科研经费减免税:回国留学人员从事科研工作,可享受相关科研经费减免税。
其他优惠政策:
教育优惠:子女入学、就学享受优惠政策。
医疗保险:回国留学人员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交通便利:部分城市为回国留学人员提供机场或火车站接送服务。
文化交流:政府鼓励回国留学人员参与文化交流活动,并提供支持。
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具体优惠政策的享受条件因地而异,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拥有海外知名大学硕士或以上学位。
已完成学业并回国工作。
未享受过国内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申请方式:
回国留学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请享受优惠政策:
当地人才引进机构。
学校或科研机构。
相关政府部门。
详情信息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