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当兵学籍可以保留的时间如下:
高中阶段:3年
大学本科阶段:4年
大学专科阶段:3年
硕士研究生阶段:2年
博士研究生阶段: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其相关规定,当兵后学籍可以保留的年限如下:
普通高中学籍:
入学后被征召服兵役的,学籍保留至服兵役期满后的两年内。
入学后自愿报名参军的,学籍保留至服兵役期满后的三年内。
大学本科和专科学籍:
入学一年后被征召服兵役的,学籍保留至服兵役期满后的四年内。
入学一年后自愿报名参军的,学籍保留至服兵役期满后的五年内。
研究生学籍:
入学后被征召服兵役的,学籍保留至服兵役期满后的两年内。
入学后自愿报名参军的,学籍保留至服兵役期满后的三年内。
注意:
保留学籍期间,学校可以免除学生因服兵役耽误的部分课程考试。
学生服兵役期满后,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到复学。
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报到复学的,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期复学。
大学生入伍学籍可以保留至退伍后两年
学籍保留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分为以下几种:
专升本生:一般为四年
本科生:一般为五年
硕士研究生:一般为三年
博士研究生:一般为六年
注意:
具体学籍保留期限以学校的规定为准。
服兵役期间,学生档案将转入部队统一管理。
复学后,学生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相关科目免修或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