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专科学生保留学籍参军规定:
允许保留学籍
根据教育部、国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征兵入伍学籍保留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征[2018]3号),在读专科学生参军入伍后,可以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之日。
保留学籍时间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学生,学籍最长保留5年。
恢复学籍手续
退出现役后,学生需在1年内申请恢复学籍。
申请恢复学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高等学校学生征兵入伍学籍继续教育申请表》
《士兵退伍证》或《军队转业干部证》
证明参军入伍的有效证件
其他注意事项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不得参加学校的考试、评定和毕业答辩。
保留学籍期间,学校不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恢复学籍后,学生可以继续其原有专业或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退出现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恢复学籍的,其学籍自动注销。
特殊情况
对于因伤残或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继续学业的学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学籍保留时间或协助办理肄业手续。
否,通常情况下大专毕业后去当兵,学校不会保留学籍。
专科生当兵可以保留学籍的年限因不同地区和政策而异,通常为:
2年:大多数地区
3年:一些城市或省份
4年:极少数情况
具体以当地教育局或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