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外留学生人才引进政策最新
一、适用范围
在国外(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深圳户籍出国留学人员。
二、引进条件
(一)年龄原则上在 45 周岁以下(198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国外(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获得时间在 2023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
(三)品学兼优,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留学期间在国外(境外)取得突出成绩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 50 周岁(1975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三、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出国留学人员可登陆「深圳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材料审核: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人才引进库。
(三)人才招聘: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库中选择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进行招聘。
(四)档案调动:人才经用人单位录用后,由用人单位负责档案调动。
四、服务保障
(一)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人才住房和公租房。
(二)创业扶持: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包括创业补贴、创业贷款等。
(三)医疗保障: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等保障待遇。
(四)子女教育: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可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入学深圳名校。
五、政策有效期
本政策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市海外留学生人才引进政策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吸引和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促进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在我市引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第二章 引进条件
第三条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我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引进:
(一)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二)在我市未落户;
(三)自取得国外学历或学位起,在国外工作满1年以上。
第三章 引进程序
第四条 引进方式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我市引进: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深圳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引进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二)单位推荐。深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推荐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第五条 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引进申请表》;
(二)本人护照主页、留学签证页、留学期间学习证明;
(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四)在国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 审核评估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受理申请后,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包括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经历核实、综合素质考察等。
第四章 引进待遇
第七条 落户服务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落户深圳并享受相关户口政策待遇。
第八条 安家补贴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获得安家补贴。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 住房保障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购买人才房。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建设局另行制定。
第十条 就业支持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就业支持,包括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
第十一条 创新创业支持
市政府扶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在深圳创办企业或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提供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具体办法由市科学技术创新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其他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如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政策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