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两年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条件:
申请条件:
已取得上海市全日制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中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上海工作满2年及以上;
自取得《中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之日起6年内提出申请。
注意事项:
2年工作时间可以是连续或累计,但需在申请前6个月内在上海就业;
申请人应在沪有稳定住所(如自有住房、租房等);
申请人需满足上海市积分落户政策中其他规定条件,如社保缴纳、纳税等。
具体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至居住地派出所;
2. 派出所受理并审核材料;
3. 审核通过后,列入落户指标审批范围;
4. 市公安局集中审批并下达落户指标;
5. 申请人持落户指标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留学生落户两年时间按实际居住时间计算。
根据《上海市外国人来沪工作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关于外国人来上海工作和居留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拥有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在沪工作满2年;
在沪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生,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留学生在申请落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证明实际居住时间:
有效的居住证;
社保缴纳证明;
居住地址证明(如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等)。
计算实际居住时间时,从留学生取得居住证之日起算,到落户申请日止,满2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