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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留学生身份认定标准最新,北京留学生身份认定标准最新消息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王洛苡 上传提供

发布:2024-03-16 1 评论 纠错/删除



1、北京留学生身份认定标准最新

北京留学生身份认定标准(2023年最新)

适用范围:

在北京从事全日制学习的外国留学生。

认定依据:

学习入学材料:入学通知书、学费缴费证明、学生证等。

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在学证明、成绩单等。

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护照、签证、居留许可等。

认定标准:

1. 在学状态:

在北京经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学习。

在有效签证和居留许可的期限内。

2. 学习时间:

对于本科生:学制三年以上,且已完成至少一个学年。

对于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以上,且已完成至少一个学期。

对于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以上,且已完成至少一个学期。

3. 课程修读情况:

已修读相当于不少于一学年(本科)或一学期(硕士、博士)的课程。

成绩合格,无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4. 其他相关条件:

未从事非法就业活动。

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认定程序:

1. 留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留学生身份认定。

2.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认定标准的,出具《北京市留学生身份认定表》。

3. 留学生持《北京市留学生身份认定表》和相关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居留许可。

备注:

留学生身份认定有效期为一年,逾期需重新认定。

如留学生改变学习情况、毕业或终止学业等,应及时向学校和公安机关报备,并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因疫情等特殊情况无法满足在学状态要求的留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延期认定。

2、北京留学生身份认定标准最新消息

北京留学生身份认定标准最新消息

2023 年 2 月 10 日

北京市教委印发了《北京市认定留学生身份标准和认定程序(2023年版)》,对留学生身份认定工作进行修订完善。

主要变化如下:

一、认定标准

将“在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修改为“在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新增“在前述两种情况未涵盖的,持境外有效证件在境外连续学习、研修或从事科研活动累计超过 2 年”。

二、认定程序

申请人可在入境后 30 日内,向拟就读或工作的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认定单位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认定意见。

认定单位将认定意见报送北京市教委审批。

北京市教委对认定意见进行审批,并向认定单位反馈审批结果。

三、其他

留学生身份认定有效期为自认定之日起 5 年,期满后可以申请延期。

未按规定申请留学生身份认定的,将不再享受留学生相关待遇。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详情及文件下载: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委员会网站]()

3、北京留学生身份认定标准最新规定

北京市留学生身份认定标准(2022年版)

第一条 总则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外国人来华留学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北京市留学生身份认定标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北京市境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就读,持有有效留学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留学生。

第三条 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为留学生的外国公民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中国留学资格,持有X1、X2签证或居留许可;

(二)在北京市境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学习,且符合学校有关学习管理规定;

(三)学习期间不得从事与留学目的无关的就业活动。

第四条 材料提交

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交材料:

(一)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留学签证或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习计划书;

(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 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符合认定条件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发放《外国人留学人员身份证明》;

(四)申请人持《外国人留学人员身份证明》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第六条 有效期

《外国人留学人员身份证明》的有效期与留学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变更和注销

(一)申请人学业结束或签证、居留许可到期,应当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二)申请人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外国人留学人员身份证明》。

第八条 附则

(一)本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4、北京留学生身份认定标准最新版

北京留学生身份认定标准(最新版)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北京市高等教育机构就读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留学签证(X1/X2)的外国留学生。

二、认定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外国公民,可申请认定为北京留学生:

1. 在北京市注册的正规高等教育机构全日制就读的外国公民。

2. 已被北京市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尚未办理入学手续,但已经持有X1/X2签证的外国公民。

三、认定程序

1. 申请人提交材料。申请人向就读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X1/X2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录取但尚未注册的申请人)

其他必要材料(如成绩单、语言能力证明等)

2. 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发放《北京留学生身份认定书》。

3. 公安机关确认。持《北京留学生身份认定书》的外国留学生,应在入境后30日内到指定公安机关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公安机关核对留学生身份信息后,发放《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

四、留学生身份有效期

北京留学生身份的有效期与签证有效期一致。签证到期后,留学生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延期。

五、留学生身份注销

在以下情况下,北京留学生身份将被注销:

1. 完成学业或被开除学籍。

2. 签证到期未续签。

3. 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

六、其他规定

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北京市公安局负责本标准的解释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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