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留学党组织关系管理
根据党中央有关规定,出境留学党员须妥善处理党组织关系,一般按以下原则办理:
1. 党员身份保留
党员出境留学,身份仍为中共党员,原则上保留党籍。
2. 组织关系转接
(1)赴国外就读时间为一年以上:党员需将党组织关系转入中国驻外使领馆党组织。
(2)赴国外就读时间不足一年: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国内委托党支部(一般为学校党组织)。
3. 转接程序
(1)党员向原党组织提交转接申请。
(2)原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开具介绍信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党员持介绍信和《介绍信》前往目的地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
4. 委托党支部管理
(1)对于赴国外就读时间不足一年的党员,原党组织应委托国内特定党支部负责管理。
(2)受委托党支部应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定期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及时向原党组织报告情况。
5. 定期汇报
留学期间,党员须定期向驻外使领馆党组织或委托党支部汇报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6. 回国后组织关系转正
留学结束后,党员应及时回国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正手续。
7.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党员,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1)党员可向原党组织提出申请,由原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2)党员凭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或学校党组织提出转接申请。
(3)所在单位或学校党组织核实情况后,可接收党员党组织关系。
注意事项:
党员应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
出境留学期间,党员应积极参与当地党组织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回国后,应及时向组织汇报留学期间的情况,并履行党员义务。
可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国留学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21〕12号)规定:
留学期间党组织关系原则上保留在原所在党组织。
对因客观原因确需另行管理的,可以申请将党组织关系转到以下场所:
留学所在地的中国使(领)馆党组织。
所在院校党组织(需经所在院校党组织同意)。
留学所在地的中国企业或机构党组织。
留学所在地的留学生党支部。
出国留学人员党组织关系保留办法
一、保留方式
1. 在境外建立党组织
留学人员人数较多、分布集中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党支部或党小组。
2. 委托国内党组织代管
留学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可以委托原单位党组织代管。
3. 个人保留党籍
留学人员人数较少且分布分散的,可以由个人自行保留党籍。
二、具体流程
(一)建立境外党组织
1. 向驻外使领馆党委提出申请。
2. 获得批准后,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境外中国共产党组织的若干规定》组建党支部或党小组。
(二)委托国内党组织代管
1. 向原单位党组织提交申请。
2. 原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将留学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代管单位。
(三)个人保留党籍
1. 向原单位党组织报告出国留学情况。
2. 原单位党组织将留学人员的组织关系保留在个人名下。
三、管理办法
1. 定期报告情况
留学人员应定期向国内党组织或留学生党支部报告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
2. 接受监督管理
个人保留党籍的留学人员接受原单位党组织或留学生党支部的监督管理。
3. 组织活动
留学生党支部或个人保留党籍的留学人员可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活动,坚持党的组织生活。
4. 完成组织任务
留学人员应积极完成党组织交代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组织关系转移
1. 回国后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或留学生党支部接转组织关系。
2. 长期滞留国外
留学人员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长期滞留国外,可以向驻外使领馆党委或原单位党组织提出保留党籍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