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申请”
申请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已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
回国后未接受过国内普通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正式教育或培训
接收单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申请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申请表》
海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复印件
与国外学校或科研院所签订的《培养协议书》或《聘用协议书》复印件
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工作证明等)
留学期间的有关科研成果证明(如有)
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及有关人员聘用证明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申请流程:
1. 接收单位受理
接收单位应核实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并出具《接收函》。
2. 本人提交材料
本人携带齐全的申请材料到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
3. 初审和审核
出入境管理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4. 审批和签发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予以审批,并签发《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或隐瞒,将不予受理或撤销已发放的工作证。
申请人应在回国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可重新申请。
留学回国人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和特殊人才绿卡政策。
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办理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
在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回国后未超过2年
身体健康,无影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
具体条件:
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位(含硕士、博士)
单位条件: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
单位提供就业岗位,与专业相符
符合人才引进政策要求
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本科生:30周岁以下
其他条件:
无违法犯罪记录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等)
备注: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凭相关材料到杭州市人力社保局留学人员管理处办理工作证。
工作证有效期为2年,可续签1次。
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编号一般位于工作证正面的左上角。
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申请资格: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业成绩优良
归国后在杭州市工作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殊人才可放宽)
具有杭州市常住户口或实际居住地
所需材料:
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认证材料
国内工作证明
体检表(由杭州市指定医院出具)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办理流程:
1. 网上预审: 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预审。
2. 提交材料: 携带所需材料到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东候街16号)现场提交。
3. 审核审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发放《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办理时限:
自提交齐全材料之日起,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有效期限:
5年,有效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延期。
作用:
持有《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人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优先推荐就业
享受住房补贴
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子女教育优惠等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核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事实的
在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的
在国外触犯当地法律被判刑的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其他不符合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