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条件
一、申请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衷于留学报国。
具有相应的研究或实践经验,达到公派留学项目的资助领域和资助层次的相关要求。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已获得拟留学国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录取或邀请函。
二、资助类别和资助标准
资助类别: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访问学者
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根据留学国别、类别、层次等因素而定,具体以留学基金委发布的当年资助公告为准。
资助内容一般包括学费、生活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等。
三、申请流程
1. 网上报名:申请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2. 材料审核: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3. 考试评审:入围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表现确定拟派遣名单。
4. 公示派遣:拟派遣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宣布派遣。
四、派遣管理
留学基金委负责派遣人员的派遣管理,包括签证、行程安排、出国手续办理等。
派遣人员需按时出国,并遵守留学基金委制定的留学纪律和管理办法。
留学期间,派遣人员应及时向留学基金委报告学习情况、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
五、服务回国
留学基金委鼓励派遣人员学成回国服务。
派遣人员回国后,应在国内相关单位或科研机构工作2年以上,履行服务回国义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申请条件 2023 年
一般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遵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身体健康,符合出国留学的体检标准。
无刑事犯罪记录。
学历学位条件: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须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申请攻读双学位的,须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其他类型的申请,学历学位条件根据具体项目而定。
年龄限制: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 30 周岁。
其他类型的申请,年龄限制根据具体项目而定。
语言能力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的,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或留学国所在国语言能力,一般要求达到雅思 6.5 或托福 90 分或同等水平。
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具备一定的英语或留学国所在国语言能力,一般要求达到雅思 6.0 或托福 80 分或同等水平。
其他类型的申请,语言能力要求根据具体项目而定。
工作经验要求: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一般要求具有 2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一般要求具有 1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其他类型的申请,工作经验要求根据具体项目而定。
其他要求:
获得推荐人的推荐信。
提供个人陈述和研究计划。
提供成绩单和学位证书。
提供语言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体检报告。
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注意:
各类留学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请以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并仔细阅读相关项目的申请要求。
申请人应诚实准确地填写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资助标准(2023年)
一、学费资助
国外留学人员的学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般每年不超过8万元人民币。
二、生活费资助
生活费标准根据留学国家和地区的生活水平确定。
发达国家和地区:每年约32.5万元45万元人民币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每年约17.5万元25万元人民币
三、安家费资助
留学人员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发达国家和地区:约1.4万元人民币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约0.8万元人民币
四、往返国际旅费资助
留学人员往返国际旅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济舱机票价格。
五、医疗保险费资助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购买境外医疗保险,每年约2.5万4万元人民币。
六、语言培训费资助
留学人员在留学前接受语言培训,培训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原则上不得超过1.5万元人民币。
七、其他资助
专项资助: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资助,资助标准根据具体项目而定。
优秀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优秀留学人员奖学金,对成绩优异的留学人员给予奖励,资助标准根据奖学金等级而定。
八、资助使用
资助资金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拨付至留学人员个人账户,用于留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安家费等开支。
留学人员应严格按照资助标准使用资助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注意:以上资助标准为一般情况,具体资助标准可能因留学国家、地区、项目类型等因素而有所调整。留学人员应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或派出单位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