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国家留学基金博士后项目允许延期一年。延期申请应在项目期结束前至少6个月提出,并提供延期理由。延期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可延长一年资助期限。
可以延期一年。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博士后出国留学延期和变更的通知》(留基发〔2018〕6 号),博士后出国留学项目资助期限原则上为两年。经申请,出站前可延期一年,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请延期需满足以下条件:
计划所研修的课题具有突出学术意义和创新性;
导师同意延期并有能力继续指导;
资助协议已向国外派出单位发出;
延期后不影响按时回国。
申请程序如下: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博士后出国留学延期申请书》;
导师出具延期同意函;
国外派出单位出具延期确认函。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奖学金资助标准为:
欧美国家:每月3,000元人民币或同等值外币
其他国家:每月2,500元人民币或同等值外币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后资助金额:
每人每年资助标准
国内博士后:70,000元人民币
国外博士后:美国 350,000元人民币(资助2年);欧洲 270,000元人民币(资助2年);大洋洲(除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250,000元人民币(资助2年);其他国家和地区 200,000元人民币(资助2年)
其他资助
研究经费补助:每年15,000元人民币
国际旅费:赴外博士后20,000元人民币(资助2年),国内博士后10,000元人民币
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等:按实际发生金额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
资助年限
国内博士后:2年
国外博士后:23年(视具体项目而定)
备注:
以上资助金额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资助的实际发放金额以基金委最终通知为准。
申请人应在申请前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