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修订)》的规定,大学毕业生档案的保留期限为:
一般档案:永久
可销毁档案:自毕业之日起满60年销毁
生源地人事档案管理科
一般情况下,毕业学校不会保留预备党员的档案。
预备党员的档案通常由党组织管理。录取学生时,学校可能会收集一些与党组织相关的基本信息,但在学生离开学校后,学校会将这些信息转移给相应的党组织。
预备党员档案中包含的信息通常包括:
基本个人信息
党组织关系信息
入党志愿书和考察报告
转正申请书和考察报告
党员登记表
党组织负责保管和管理预备党员的档案。当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时,其档案将转交给所属的党支部或党委。
一般情况下,大学毕业后,档案会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1. 交回生源地人才中心:大多数情况下,档案会交回学生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原人事局)。
2. 统一存放:人才中心会将档案统一存放,并为毕业生提供档案保管证明。
3. 自主保管:部分地区允许毕业生自主保管档案。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会向毕业生发放档案袋,由毕业生自行保管。
因此,通常情况下,大学毕业后学校不会直接把档案交到毕业生手里。毕业生需要根据需要向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或学校申请调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