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学籍保留两年。
定向士兵
定向士兵须完成学业后再入伍,服役期 2 年或 3 年。大学学籍保留时间为:
2 年制定向士兵:1 年
3 年制定向士兵:2 年
特殊情况
若大学生在服役期间出现以下特殊情况,学籍保留时间可适当延长:
重大疾病、伤残导致不能继续服役
服役中出现重大立功表现
服役中参加国家重要任务等
具体保留时间
大学生入伍后,需向学校提出学籍保留申请。学校会根据相关规定,核实入伍信息,并确定具体的学籍保留时间。一般情况下,保留时间为上述规定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相关规定,大学生入伍后学籍保留期如下:
本科生:
入伍前应已取得相当于大学二年级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保留至入伍之日起6年。
入伍前不满大学二年级的,保留至入伍之日起4年。
专科生:
入伍前已取得学历的,保留至入伍之日起4年。
入伍前未取得学历的,保留至入伍之日起2年。
其他情况:
高校在校生经批准被征集服现役的,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优待。
退伍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复学继续完成学业。
需要注意的是,各高校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建议咨询学校教务处或征兵办公室获取准确信息。
3年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参军入伍学籍保留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大学在校生入伍后学籍可保留以下期限:
本科生:6年
专科生:4年
研究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