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当兵后学籍保留期限一般为两年。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基一〔2019〕7号)的规定:
普通高中学生休学、退学后,如在两年内重新入学,原学籍可以继续使用。
两年后重新入学的,需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取得新的学籍。
因此,高中当兵后,学籍一般可以保留两年。如果在两年内复学,可以继续使用原学籍。两年后复学,则需要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取得新的学籍。
可以保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七条及相关规定,高中生参军入伍后,其学籍可以保留两年。具体规定如下:
在学的高中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复学:
入伍前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复学后继续攻读原专业;
入伍前未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复学后可以重新参加高考。
当兵后,高中时期的学籍档案一般会转移到以下地方:
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一般会存档公民从小学到高中的学籍档案。
省级教育厅或直辖市教育局:一些省份或直辖市规定,高中学籍档案由省级或直辖市教育局统一管理。
军队的档案管理部门:部分军人档案管理部门也会存档军人的高中学籍档案。
具体存放地点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部队单位的规定而有所差异。建议联系以下机构查询学籍档案的具体存放地:
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
省级教育厅或直辖市教育局
军队的档案管理部门(通常可以通过部队单位查询)
一般情况下,在校高中生当兵不能保留学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役期间不得保留原有学籍。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高中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留学籍:
定向培养士兵计划:高中生通过定向培养士兵计划入伍,服役期满退伍后,可以返回原学校继续学业。
参军入伍休学制度:高中生参军入伍后,可以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服役期满退伍后,通过考试可以重新入学,继续完成学业。
不过,具体保留学籍的政策和要求可能根据不同学校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有意愿入伍的高中生与所在学校和当地武装部门咨询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