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管理办法(2023年新政)
一、基本条件
1. 中国公民或具有在华永久居留资格;
2. 取得国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
3. 在国外院校全日制学习1年及以上。
二、落户方式
1. 直接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在世界排名前100的高校(学科)取得硕士学位;
(2)在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2年及以上。
2. 积分落户
(1)取得国外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
(2)具有国外2年及以上工作或学习经历。
三、积分标准
| 指标 | 积分 |
|||
| 国外学历学位 | 博士:60分,硕士:40分 |
| 国外学习经历 | 全日制学习1年:10分,2年及以上:20分 |
| 国外工作经历 | 2年及以上:20分,5年及以上:30分 |
| 国内工作经历 | 企业或事业单位:3年及以上:20分,5年及以上:30分 |
| 学科专业 | 高精尖产业或北京市紧缺的产业目录:10分 |
| 年龄 | 35周岁以下:10分 |
| 语言能力 | 雅思6.5分及以上:5分,托福90分及以上:5分 |
| 科研成果 | 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10分 |
四、申请材料
1. 《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申请表》;
2. 身份证明材料;
3.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
4. 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 国内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积分落户);
6. 其他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等)。
五、申请流程
1. 登录“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注册并填写申请表;
2. 提交申请材料至指定受理点;
3. 审核通过后,获得《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证明》;
4. 办理落户手续。
六、注意事项
1. 国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国外工作经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
3. 积分落户需达到最低积分分数线;
4. 具体政策和申请流程如有调整,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北京留学生落户365天计算方法如下:
自回国之日起,在北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12个月。
连续缴纳期间,实际工作天数满365天。
可以在不同工作单位缴纳,但必须在同一家单位连续缴纳满6个月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计算在工作天数内:
旷工、停工、病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法定假期。
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实际非工作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