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外留学生落户流程
一、申请资格
具有海外本科或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学位证书
毕业后2年内回国
在上海有稳定工作或创业项目
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的具体条件
二、申请材料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本人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复印件
学位证书复印件
成绩单复印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
已在上海居住或工作的证明
社保缴纳记录
用人单位证明(含收入证明、职务证明)或创业项目证明
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的具体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意向申报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人才服务”—“外国人工作许可”—“人才引进”进入“信息填报系统”。
注册账号并填写意向申报材料。
提交后,系统会生成《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意向申报表》。
2. 材料提交
按照意向申报要求,准备齐全申请材料。
到指定受理点提交申请材料。
领取《受理通知书》,并缴纳受理费。
3. 资格审核
受理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 积分计算
对申请人进行积分计算,达到落户标准者列入摇号库。
5. 摇号录取
根据落户计划指标,对摇号库中的申请人进行摇号录取。
6. 落户手续办理
录取者凭摇号录取通知书到指定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注: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根据上海市政策调整而变化。
落户申请材料由各受理点负责收取,请咨询具体受理点。
落户所需时间因个案情况而异,请耐心等待。
2020年上海海外留学生落户新规
一、基本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在沪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二、职业类型
专业技术类
管理类
其他经认定紧缺急需的高端技能类
三、积分制
落户申请实行积分制,满75分可申请落户。积分由以下要素构成:
学历学位:
博士:30分
硕士:25分
本科:20分
工作年限:
5年以上:20分
35年:15分
13年:10分
工作单位:
世界500强企业或国内上市公司:15分
国家级或上海市级高新技术企业:10分
海归自主创业并取得一定成果:10分
行业领域:
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10分
税收及社保:
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以上:10分
在沪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5分
科研成果:
主持或参与国家或上海市重点科研项目:10分
获得国家或上海市科技奖项:5分
四、附加条件
符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关规定
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注册并提交申请材料
2. 经审核通过后,进入积分打分环节
3. 积分满75分的申请人,可提交落户材料至户籍所在派出所
4. 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落户
上海海外留学生落户新政2021
上海市为吸引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于2021年发布了《关于优化和进一步扩大博士、硕士研究生引进落户政策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13号),对海外留学生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适用人群
以下海外留学生符合落户条件:
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
基本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海外中国公民身份
在国外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且学位获得时间在2016年1月1日(含)以后
博士学位获得者年龄在40周岁以内,硕士学位获得者年龄在35周岁以内(截至落户申请当月)
身体健康
附加条件
博士学位获得者
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QS世界大学排名或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500强)
在国外知名企业或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或高级研究工作满2年(需提供证明材料)
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至落户申请之日未满5年
硕士学位获得者
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QS世界大学排名或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300强)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国外知名企业或科研机构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满3年,且取得一定成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且取得突出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落户流程
1.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生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随申办移动应用等渠道提交落户申请。
2. 材料审核: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现场面谈:符合初步审核条件的申请人需参加现场面谈。
4. 审批公示:经面谈合格的申请人,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5. 落户办理:公示期满后,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其他说明
落户后不受单位性质限制。
落户后可享受上海市相关人才政策和福利待遇。
落户申请人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行为,将取消落户资格。
更多信息
详细信息可咨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拨打12333咨询热线。
2020年海外留学上海落户新政
一、适用范围
在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成后2年内提出申请的人员。
所获学位为中国教育部认可的正规高校颁发的学位。
申请时与上海市无户籍关系。
二、落户条件
基础条件:
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留学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
学历条件:
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所获学位为中国教育部认可的正规高校颁发的学位。
工作条件(二选一):
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在本市引进的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机构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且具有相应资质或任职经历。
三、申请材料
《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有效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企业出具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职称证、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适用工作条件2的情况)
四、申请流程
1. 登录“上海市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申请材料。
2. 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3. 将申请材料递交至上海市民中心留学服务处或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窗口。
4. 接受审核和面谈。
5. 审批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在学成后2年内提出申请。
工作条件(2)中的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机构名录由上海市有关部门发布。
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落户资格。
落户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