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留学生落户政策
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生:
持有《中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0的境外高校或取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
在沪工作且已缴纳上海社保满6个月。
落户流程:
1. 个人申请:留学生本人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上海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落户。
2. 单位审核:留学生的用人单位审核其材料并出具核实意见。
3. 材料提交:留学生将个人资料、单位审核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上海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4. 受理审查:上海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受理材料并进行审查。
5. 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将获得《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审批表》,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中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排名证明或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证明;
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信息;
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在沪工作证明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留学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落户资格。
落户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落户后,留学生需在上海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方可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上海留学生落户2021新政社保规定
根据上海市最新出台的《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1号),留学生落户上海的社保缴纳要求如下:
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生
缴纳社保满7年,其中连续缴纳满5年
近3年内社保基数高于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
硕士及以上学历留学生
缴纳社保满6年,其中连续缴纳满4年
近3年内社保基数高于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
其他要求
社保缴纳以企业单位职工社保为准,不能以个体工商户社保替代
社保缴纳单位必须在上海市范围内
社保缴纳记录必须完整,不能出现断缴或补缴的情况
符合申办落户的其他条件,如学历认证、就业证明等
注意事项
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每年有所调整,请以最新官方公布的标准为准。
社保基数与社保缴费金额有关,请根据个人实际收入情况缴纳社保。
落户申请前,请提前核实社保缴纳情况,确保符合要求。
如有社保断缴或补缴的情况,可能会影响落户申请。
2023年上海市留学生落户院校名单
一、世界排名前500的院校
| 排名 | 院校名称 |
|||
| 1 | 麻省理工学院 |
| 2 | 哈佛大学 |
| 3 | 斯坦福大学 |
| 4 | 牛津大学 |
| 5 | 剑桥大学 |
| 6 | 伦敦帝国理工学院 |
| 7 | 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 |
| 8 | 清华大学 |
| 9 | 北京大学 |
| 10 | 复旦大学 |
| ... | ... |
二、QS世界大学排名100200名的院校
| 排名 | 院校名称 |
|||
| 101 | 多伦多大学 |
| 102 | 墨尔本大学 |
| 103 | 新加坡国立大学 |
| 104 | 香港大学 |
| 105 | 苏格兰圣安德鲁斯大学 |
| 106 | 布里斯托大学 |
| 107 | 爱丁堡大学 |
| 108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 109 | 上海交通大学 |
| 110 | 纽约大学 |
| ... | ... |
三、QS世界大学排名200300名的院校
| 排名 | 院校名称 |
|||
| 201 | 布拉德福德大学 |
| 202 | 赫尔大学 |
| 203 | 曼彻斯特都会大学 |
| 204 | 利兹大学 |
| 205 | 南安普敦大学 |
| 206 |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
| 207 | 谢菲尔德大学 |
| 208 | 格拉斯哥大学 |
| 209 | 昆士兰大学 |
| 210 | 西安交通大学 |
| ... | ... |
四、其他经认定的院校
| 院校名称 |
|||
| 中国人民大学 |
| 中国传媒大学 |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 北京理工大学 |
| 天津大学 |
| 东南大学 |
| 浙江大学 |
| 南京大学 |
| 武汉大学 |
| 华中科技大学 |
| ... | ... |
注意:
1. 以上名单仅供参考,具体以上海市人社局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
2. 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
3. 具体落户流程和政策请咨询上海市人社局或相关办事机构。
上海人社留学生落户政策(两年)
适用对象:
取得国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生
落户条件:
在上海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或自有住房)
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满24个月
博士或硕士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学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具有上海市紧缺急需人才资格(详见《上海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及以上)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流程:
1. 本人申请: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留学生落户申请表》。
2. 单位确认: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确认并出具《留学生落户申请单位意见书》。
3. 材料提交:申请人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所在区人社局:
《留学生落户申请表》
《留学生落户申请单位意见书》
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
护照和签证
住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社保缴纳证明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4. 审核审批:区人社局受理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批。
5. 办理落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至指定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特别提示:
落户政策会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进行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落户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申报行为,将取消落户资格。
落户后,申请人应在上海市持续居住和工作,未满5年不得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