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大学名单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二军医大学
上海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科技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其他高校
上海电力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电机学院
上海建桥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注:此名单仅供参考,实际落户政策以上海市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
上海留学生落户高水平大学名单(英国)
此名单包含与上海市政府签署《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协议的英国高水平大学。
牛津大学
剑桥大学
帝国理工学院
伦敦大学学院
伦敦国王学院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曼彻斯特大学
伯明翰大学
布里斯托大学
谢菲尔德大学
爱丁堡大学
格拉斯哥大学
利兹大学
纽卡斯尔大学
南安普敦大学
华威大学
所需材料:
学位证书或文凭原件及公证件(须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成绩单原件及公证件(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国外高水平大学名单:
一流高校名单:
麻省理工学院
哈佛大学
斯坦福大学
耶鲁大学
普林斯顿大学
牛津大学
剑桥大学
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
巴黎综合理工学院
东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浙江大学
二流高校名单:
伦敦大学学院
帝国理工学院
南洋理工大学
香港大学
多伦多大学
密歇根大学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哥伦比亚大学
宾夕法尼亚大学
康奈尔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兰州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注意点:
以上名单仅供参考,实际认定标准以上海市相关政策为准。
部分高校可能需要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学术成果、竞赛获奖等。
具体落户政策和要求请咨询上海市人社局或各区人才服务中心。
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日本高水平大学名单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23年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日本高水平大学名单》,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申请落户。具体名单如下:
东京大学
京都大学
大阪大学
北海道大学
东北大学
东京工业大学
早稻田大学
庆应义塾大学
名古屋大学
筑波大学
东京理科大学
横滨国立大学
大阪市立大学
神户大学
九州大学
熊本大学
上述名单中的日本高水平大学是根据以下标准确定的: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连续三年排名前100位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连续三年排名前200位
QS世界大学排名(QS)连续三年排名前300位
满足以下条件的留学生可申请落户:
获得上述名单中日本高水平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在国外学习期间成绩优秀(GPA达到3.0以上)
毕业后在沪从事专业对口工作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
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线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审核通过后,留学生将获得《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审批表》,凭此表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