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留学生落户政策
一、适用范围
在境外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河南省户籍人员。
二、落户条件
(一)具有河南省户籍;
(二)在境外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留学期间未违反中国法律和所留学国家或地区法律;
(四)留学归国后未落户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三、落户流程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科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留学期间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6. 现居住地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7. 承诺书(承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经历真实且符合条件)。
(二)公安机关户籍科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报市、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
(三)市、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通过的,报省公安厅备案。
四、落户地点
(一)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落户本人原户籍所在地;
(二)无户籍所在地的,可落户省内大中城市或经济开发区。
五、政策优惠
(一)优先安排就业;
(二)享受政府人才引进政策的优惠待遇,如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
(三)可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如无息贷款、技术支持等;
(四)子女就学可优先安排入学。
六、其他规定
(一)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政策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附:所需材料下载链接
[留学生落户申请表]()
[承诺书]()
河南省留学生落户政策规定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且持有有效护照;
2. 近三年内取得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取得国内硕士及以上学位;
3. 在国外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境外合法居留身份;
4. 在国外高校毕业后一年内回国;
5. 符合河南省其他落户规定。
二、落户方式
1. 人才引进
通过河南省人才引进渠道落户,享受相应的落户优惠政策。
2. 自主就业
在河南省自主择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一年。
三、申请材料
1. 《河南省国外留学人员落户申请表》;
2.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 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中英文公证书;
4. 国内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 境外合法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回国后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7. 社保缴纳证明(自主就业落户);
8. 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请程序
1. 登录河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网站下载申请表;
2. 准备齐全申请材料;
3. 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 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 审核通过后,发放《户口迁移证》;
6. 持《户口迁移证》到指定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五、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落户河南省,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可申请购置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
可享受创业就业补助及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可申请参加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子女入学享受优先录取政策。
六、联系方式
河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电话: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政七街72号
河南省留学生落户政策文件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科研院所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留学生)。
二、落户条件
1.持有有效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取得省直机关、省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全职工作聘用合同;
4.用人单位为留学生提供符合《郑州市居住证积分制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住所;
5.符合《郑州市居住证积分制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落户流程
1.留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聘用合同;
2.用人单位向留学生所在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落户;
3.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留学生的资格、用人单位的条件等进行审核;
4.符合条件的,发放《郑州市居住证》;
5.留学生持《郑州市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四、优惠政策
1.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享受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和优惠待遇;
2.在省直机关、省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就业的留学生,可享受省、市有关人才落户政策;
3.在郑州市创业的留学生,可享受郑州市有关创业扶持政策。
五、其他规定
1.本政策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