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学业成绩优异,在申请当年获得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
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语种要求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二、学历学位要求
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学士学位,且在申请当年毕业
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或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且在申请当年毕业
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
三、专业限制
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资助专业主要为国家重点建设学科和相关专业,具体专业范围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教育发展规划确定。
部分专业需满足特定要求,如医学专业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等。
四、年龄要求
本科生:一般在30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一般在35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五、其他要求
有公派留学经历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公派留学奖学金。
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有助于留学期间的学习和研究。
留学单位及导师要求:申请人须获得留学单位的录取通知书和导师的同意函。
六、特殊要求
国家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地区等重点支持区域的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符合国家特殊人才培养计划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培养需要者,可优先推荐。
具体申请条件每年可能略有调整,请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获得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学历或以上学位,且为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
身体健康,达到国际通用健康标准,能够适应国(境)外学习和生活。
在外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申请出国留学的国家(地区)和专业与国内所学专业或工作岗位相符。
外语水平达到出国留学国家(地区)或学校要求。
国家另有要求的条件。
流程
一、提交申请
登录“中国留学基金委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研究计划、推荐信、出国体检报告等。
二、资格审查
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将收到资格审查通过通知。
三、专家评审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和面试。
评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人。
四、确定公派名额
根据评审结果,留学基金委确定公派留学名额。
五、办理出国手续
获得公派名额的申请人须按照规定办理出国手续,包括签证、机票预订等。
六、出国留学
申请人按计划出国留学,完成学习任务。
注: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根据留学项目而有所不同,请以留学基金委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殊学科可适当放宽)
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
具有取得研究生以上学位或者进行高级研修的学术基础和能力
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语言要求
具体条件(因国家/地区及专业而异):
留学国别和专业:
根据国家对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需要,每年确定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国别和专业。
学历和学位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拥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
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拥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
语言要求:
攻读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项目,须达到 TOEFL80 分或雅思6.5 分以上的水平;
攻读以其他语言为教学语言的项目,须掌握相应的语言能力,并能提供语言能力证明。
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要求: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相关领域发表过有影响力的论文或取得其他成果。
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基础和学术研究能力;
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独立科研能力。
其他要求:
优先考虑已取得资助单位推荐的人员。
优先考虑留学后有明确就业去向的人员。
满足留学目的国相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申请条件请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当年国家公派留学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