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留学博士政策
目的
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迫切需求
促进中外科技文化交流,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
对象
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的人员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部分专业条件放宽)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资助范围
学费、生活费、国际往返旅费、住宿费等基本费用
必要的研究经费和交通补贴
海外医疗保险和境外紧急救助
申请流程
1. 前期准备:有意向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出国留学专业和院校。
2. 申请材料提交:向中国留学基金委(CSC)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学习履历、研究计划、语言成绩等。
3. 初审:CSC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
4. 外审:CSC将初审通过的人员资料发送至国外合作院校进行外审。
5. 录取通知:国外合作院校对申请人进行外审后,向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发放录取通知书。
6. 资格审查:CSC对获录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符合国家公派留学政策。
7. 派出:CSC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办理出国手续,并提供相关资助。
培养模式
博士生一般在国外高校学习34年,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论文写作。
期间可回国参加重要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科研合作。
学成后须回国服务一定年限(一般为5年),并在国内科研教育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工作。
政策优势
全额资助,减轻经济负担
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和国际化视野
培养高层次人才,提升个人和国家竞争力
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贡献力量
注意事项
国家公派留学博士名额有限,竞争激烈,申请者需做好充分准备。
申请人应认真研读政策文件,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齐全,切勿弄虚作假。
申请人应及时关注 CSC 官网和相关通知,避免错过重要信息。
国家公派留学博士政策 2024年
一、政策目标
支持优秀公民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培养高层次人才,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求。
二、申请资格
1. 中国公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
2.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 已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
4. 申请专业与所学专业或研究领域相关,并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学科和领域;
5. 具有较强的英语语言能力,满足国(境)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6. 出国留学前已与国(境)外院校确定导师或录取资格,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申请人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 资格审核: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3. 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参加笔试和面试。
4. 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以及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5. 公示录取:评审委员会公示录取结果。
6. 出国派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录取人员进行派遣。
四、资助方式
国家公派留学博士生享受以下资助:
1. 学费:免交国(境)外院校学费。
2. 生活费:按国(境)外院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生活标准发放。
3. 保险:购买出国留学人员综合保险。
4. 安家费:抵留学国后一次性发放。
五、其他政策
1. 学制:博士留学期限一般为34年。
2. 出国时间:原则上前一年度9月或10月。
3. 回国服务: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后,应在原单位或其他单位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科研、教学或其他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留学年限。
4. 违约处罚:留学人员未经批准休学、退学或未按期回国,须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费用。
六、咨询服务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官方网站:
服务电话:
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博士政策
一、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身体健康,品德良好;
获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可凭在学证明申请);
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和研究计划,符合国家留学政策和发展需要;
符合留学所在地的语言和专业要求;
未享受过国家公派留学待遇。
二、申请方式
1. 网上报名:申请人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国家公派留学申请表》。
2. 申报学校:根据专业方向和研究计划,选择留学目的地国家和院校,并提交申请材料。
3. 院校筛选: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筛选,并择优推荐。
4. 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对学校推荐的申请人进行审核,并择优批准公派留学资格。
三、资助内容
1. 学费:留学期间的学费由国家公派留学基金会支付。
2. 生活费: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具体金额根据留学目的地和专业而定。
3. 国际往返旅费:留学期间一次性发放国际往返旅费。
4. 安家费:到达留学目的地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5. 保险:留学期间购买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学习期限
博士学位学习期限一般为34年。
特殊专业或国家有特殊需要的,经教育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五、回国服务
公派留学博士回国后,必须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中央和国家机关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服务期限为留学期限的2倍。
未履行服务义务的,除追回留学期间资助款外,还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申请时间
教育部一般在每年34月发布国家公派留学博士选拔公告。
具体申请时间以教育部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