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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基金资助项目,《2021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张可安 上传提供

发布:2024-03-16 1 评论 纠错/删除



1、出国留学基金资助项目

出国留学基金资助项目

简介

出国留学基金资助项目是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设立的资助项目,旨在支持优秀中国学生和学者出国留学深造,培养高层次人才。

资助对象

在中国高校就读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在中国科研院所工作的在职人员

已获得海外高校录取通知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资助类型

本科生:学费、生活费、国际旅费

硕士研究生:学费、生活费、国际旅费

博士研究生:学费、生活费、国际旅费、安置费

在职人员:学费、生活费、国际旅费、安置费

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心祖国建设

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

身体健康,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

符合出国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流程

1. 登录CSC网站:

2. 注册账号: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注册申请

3. 选择资助项目: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资助项目

4. 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按照项目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5. 网上评审:CSC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6. 高校推荐:学校将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7. 资格审查:CSC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8. 录取通知:录取的申请人将收到CSC的录取通知书

注意事项

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资助项目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申请截止日期后不再受理申请

被录取的申请人需要签订留学协议书

完成学业后,资助对象必须回国服务满两年

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9号

电话:

传真:

邮箱:

2、《2021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021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一、总体安排

为促进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教育、科技、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根据国家战略和需求,资助国内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派出单位)选派优秀人员出国留学,为国家培养更多高素质、国际化人才。

二、资助范围

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范围包括:

(一)博士研究生(含联合培养、双学位、直博);

(二)硕士研究生;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教师、研究人员及其他各类研修人员。

三、资助方式

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主要采取以下资助方式:

(一)全额资助:留学基金委承担留学人员在国外的学费、生活费、国际旅费、医疗保险费、国外学习期间必要的科研活动经费等费用;

(二)部分资助: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部分资助,剩余费用由留学人员或派出单位承担;

(三)奖学金资助:留学基金委向已在国外学习的优秀中国留学人员提供各类奖学金资助。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业表现;

3. 身体健康,适合出国留学;

4. 具备相应的语言能力和专业素养;

5. 有明确的留学计划和目标。

(二)具体条件:

1.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

2. 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具有学士学位;

3. 博士后研究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4. 教师、研究人员及其他各类研修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工作经历。

五、选派程序

(一)派出单位申报:派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计划,提出选派人员的申请。

(二)留学基金委评审:留学基金委对派出单位的申请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资助名额。

(三)派出单位确定人选:派出单位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名额,确定出国留学人员人选。

(四)留学基金委办理手续:留学基金委为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办理出国手续,包括护照、签证、机票等。

六、留学期限

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一般为:

(一)博士研究生:36年;

(二)硕士研究生:23年;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23年;

(四)教师、研究人员及其他各类研修人员:6个月3年。

七、其他

(一)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留学基金委有关规定和派出单位的管理要求,按期完成学业,回国后服务国家。

(二)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期间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任何工作。

(三)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应按照留学基金委的规定,及时办理回国报到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简章由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留学基金委选派人员出国留学的具体事宜,请查阅留学基金委网站(或致电留学基金委咨询服务中心。

3、《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一、资助范围

面向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选拔资助符合条件的人员赴境外攻读博士学位、进修或访问研究。

二、资助类别

1. 国家公派留学

2. 单位委派留学

三、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热爱祖国,具有强烈的爱国心和奉献精神。

身体健康,身心素质良好。

2. 学历和年龄要求

博士学位留学:具有硕士学位或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进修或访问研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专业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专业与本单位重点学科或培养计划相关。

进修或访问研究:专业与本单位工作需要或研究方向相关。

4. 语言要求

赴英语国家攻读博士学位:原则上要求托福成绩不低于100分,雅思成绩不低于7.0分。

赴英语国家进修或访问研究:原则上要求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雅思成绩不低于6.5分。

赴其他国家攻读博士学位或进修、访问研究:参照相应国家的语言要求。

5. 其他要求

原则上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

学术成果突出,身心健康,能适应在境外学习和生活。

四、选拔程序

1. 申报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报材料。

2. 初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3. 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推荐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4. 终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终审入选人员。

五、资助待遇

1. 国家公派留学

资助留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国际旅费、境外综合保险等。

2. 单位委派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部分资助,单位负责资助留学期间剩余费用。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资格或终止资助。

选拔结果将于2021年上半年公布。

国家留学基金委保留对本简章进行修改和解释的权力。

七、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

邮编:100861

电话:

传真:

网站:

电子邮件:

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资助对象 | 资助类型 | 申请时间 |

|||||

|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 | 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 | 全奖 | 每年1011月 |

| 国家公派留学博士后项目 | 博士学位获得者 | 全奖 | 每年45月 |

|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留学项目 | 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 | 全奖 | 每年1012月 |

|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清华大学联合培养博士项目 | 世界相关学术领域顶尖高校在读学生 | 全奖 | 每年13月 |

| 国家留学基金联合培养博士项目 | 国内高校在读博士生 | 全奖 | 每年1011月 |

| 国家留学基金国际组织联合培养博士项目 | 国内高校在读博士生 | 全奖 | 每年67月 |

| 国家留学基金国际组织联合博士后项目 | 国内高校科研人员 | 全奖 | 每年67月 |

| 国家留学基金高校专项留学项目 | 国内高校在职教师、科研人员 | 全奖 | 每年1011月 |

| 国家留学基金地方政府专项留学项目 | 地方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 | 全奖 | 每年1011月 |

| 国家留学基金国别和地区研究专项留学项目 | 从事国别和地区研究的学者和专业人士 | 全奖 | 每年67月 |

项目指南

具体项目指南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

[国家公派留学博士后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留学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清华大学联合培养博士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国际组织联合培养博士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高校专项留学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地方政府专项留学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国别和地区研究专项留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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