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落户上海的留学生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生可以落户上海:
一、基本条件
1. 持有中国政府承认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认证。
2.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有2年以上海外工作经验。
3. 已在上海市工作满6个月以上。
4. 单位出具接收函。
二、优先落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留学生可优先落户:
1. 在世界排名前500位的大学取得博士学位。
2. 在中国内地或港澳台地区取得博士学位,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一年以上。
3. 在国外知名企业、机构或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担任技术或管理骨干,且取得突出业绩。
4. 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计划资助,或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端研发机构工作。
5. 在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符合上海市人才发展战略。
三、特殊人才落户
符合以下条件的特殊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落户上海:
1. 获得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科学技术大奖。
2. 获得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3. 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
4. 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5. 符合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特殊政策要求。
根据上海市出台的《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生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1. 学历要求
硕士及以上学历
部分专业对应的本科毕业生(例如医科类、理工类等,具体专业名单可参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2. 学位要求
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的留学生,需取得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的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
对于硕士、博士学位留学生,需获得国外教育机构颁发的硕士、博士学位证书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
3. 工作经历要求
在沪工作满1年,且近1年内在上海市合法缴纳社保或个税;
对于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4. 职业资格要求
具备与学历学位相符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技能。
部分专业如医学专业,需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5. 其他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无刑事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符合上海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未参加境外敌对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6. 特殊人才放宽条件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特殊人才,可放宽学历、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方面的要求:
国际公认的顶尖人才;
国家级领军人才;
市级以上重点领域紧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等重大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
是,有名额限制。
上海每年对留学生落户的名额有限制,具体数量每年会有变化。留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且满足相关条件才能参与摇号获得落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