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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开始申报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张南湘 上传提供

发布:2024-03-16 1 评论 纠错/删除



1、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

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

一、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

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

回厦门工作或自主创业

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回国报到日期为准)

二、申报条件

提供本人护照、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博士学位证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

在我市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未享受过其他生活津贴或补贴

三、津贴标准

博士:每月5000元,发放36个月

四、申报流程

1. 资格审核: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由专人审核资格。

2. 实地考察: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实地考察申报人员的工作或创业情况。

3. 审批公示:实地考察合格后,将合格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

4. 发放津贴:公示无异议后,按月发放生活津贴。

五、注意事项

留学人员在领取津贴期间不得享受其他同类津贴或补贴。

留学人员若中途辞职或创业失败,应及时停止领取津贴,并退还已领取的津贴。

留学人员在领取津贴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资格并追回已领取的津贴。

六、申报材料

1. 留学人员申报表

2.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 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6. 公积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7. 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复印件)

8. 自主创业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开始申报

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申报开启

为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厦创新创业,厦门市出台《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生活津贴。

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未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

留学归国后在厦门市范围内全职工作满1年;

具有博士学位或国内外知名高校硕士学位,且取得一定学术成果;

在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重要领域工作;

在职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生活津贴标准:

博士学位:每月15000元;

硕士学位:每月10000元。

申报流程:

有意申报者可登陆厦门市人才网(下载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附件材料;

申请材料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统一报送至所在区(县)科技行政部门;

区(县)科技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将评审结果报送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汇总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受资助人员名单并公示。

申报时间:

自2023年3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联系方式:

厦门市科技局 人才队伍建设处

电话:

邮箱: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请及时申报,享受生活津贴带来的政策利好,为厦门市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3、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政策

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政策

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在厦门市的高层次留学人员: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受邀或聘任为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的专家、教授、研究员或其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津贴标准:

A类:200万元人民币/年

B类:100万元人民币/年

C类:50万元人民币/年

评审条件:

学术成就突出,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国家级以上科研奖项。

具有丰富的海外工作经历,或在海外知名高校担任教授、研究员等要职。

有意愿在厦门市长期工作,并对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评审程序:

1. 申报:留学人员向厦门市人社局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2. 初审: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评审环节。

3. 评审:由人社局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留学人员进行评审。

4.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厦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

5. 发放津贴:人社局对公示无异议的留学人员发放生活津贴。

津贴使用:

生活津贴主要用于补贴留学人员在厦门市的生活开支,包括住房租金、子女教育、医疗保健、交通等费用。

备注:

津贴发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留学人员在津贴发放期间不得享受其他同类政府津贴。

留学人员需遵守厦门市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和科研成果。

4、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标准

博士后生活津贴

新聘博士后:每月 4,000 元

在站博士后:每月 5,000 元

特聘教授生活津贴

每月 10,00020,000 元(根据特聘层次确定)

海外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

每月 15,00025,000 元(根据人才层次确定)

其他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

每月 3,000 元

发放时间

自聘用(到岗)日起发放,直至聘期结束或离开厦门市。

发放方式

通过银行账户发放。

其他说明

生活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生活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基数。

生活津贴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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