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副高级职称材料造假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
12345(地方政府服务热线)
(教育部举报中心)
(国家人社部举报中心)
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
信函举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6号,国家教育部举报中心)
电子邮件举报(邮箱:)
网络举报(网站:
举报须知:
实名举报,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举报材料真实准确,有证据支持。
举报内容应包括:被举报人姓名、单位、职称评审材料造假具体情况、证据等。
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处理流程:
受理举报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初步核实。
核实属实后,将启动调查程序。
调查结束后,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提示:
评职称是一项严肃的考核工作,材料造假行为严重损害评职称的公平公正。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避免恶意举报和损害他人利益。
对于举报材料造假经查实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