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适用对象: 已被我校录取为研究生新生但因故无法按时入学的考生。
申请条件:
经我校复试录取的应届或往届高校本科毕业生。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入学,且该原因属实、充分。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特殊原因主要包括:
生病住院或身体其他状况;
境外未归或签证延误;
履行兵役义务;
家庭重大变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申请流程:
1. 填写申请表: 下载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表或向报考学院咨询获取,如实填写申请信息。
2. 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保留入学资格的原因,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医院病历、签证延误通知、兵役证明、户口簿等。
3. 提交申请: 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审核流程: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保留有效期:
保留入学资格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出延期申请。
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将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后,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学院及研究生院的通知,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向学校提出申请。
健康原因:严重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健康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入学。
家庭原因:直系亲属重病、去世或其他重大家庭变故,需要留在家中照顾。
公共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疫情或其他公共事件,导致无法按时入学。
政策调整:录取政策或招生计划发生重大调整,导致新生无法入学。
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核认定为其他符合保留入学资格情形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