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本市常住户口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申请表(原件)
原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外国停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签证记录页(原件和复印件)
入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材料
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三、就业证明材料
现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社保缴纳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纳税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四、居住所在地证明材料
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现居住地街道(乡镇)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五、其他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能证明个人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报告(原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有效期3个月内)
特别提示: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骑缝章。
复印件清晰,A4纸打印。
原件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当场退回。
部分材料需预约后办理,具体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