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回国留学生选调生的政策,上海对回国留学生选调生的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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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回国留学生选调生的政策
为了吸引高层次人才回国服务上海,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回国留学生选调生的优惠政策。
选调资格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博士生可放宽至 38 周岁);
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博士毕业生优先;
在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学习工作经历,取得突出成果;
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选调程序
报名:每年 6 月至 7 月,上海市人社局会在官网发布选调公告,有意向者可报名参加。
资格审查:人社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面试由专家组组成,考察报名者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发展潜力。
体检: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
政审: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公示:政审合格者公示名单。
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由上海市委组织部聘用为公务员。
优惠政策
补贴:一次性安家费、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等。
住房:提供购房优惠政策,或安排周转房。
职业发展:选调生享有优先提拔重用、培训进修等发展机会。
家属安置:为选调生家属安排工作和子女就学。
医疗保障:享受上海市公务员医保和公积金福利。
人才津贴:针对特殊人才和取得突出成果的选调生,给予特别津贴。
注意事项
选调生需在报名时明确所报考的单位和岗位。
选调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履约服务期一般为 5 年。
选调生在服务期间不得出国(境)留学或定居。
相关网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回国留学生选调生政策
一、选调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国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取得博士学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政治思想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爱国主义情怀。
专业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选调方式
全国选调招聘会:上海市人社局每年参加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公开招聘回国留学生选调生。
定点选调招聘:上海市人社局与国外部分知名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定点选调招聘。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回国留学生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自主申报。
三、选调程序
报名:符合条件的回国留学生按要求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上海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组织面试,考察人员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思想政治表现。
体检: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
考察: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政治思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察。
公示: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公示。
任命: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命为选调生。
四、选调待遇
入选上海市选调生的回国留学生,享受上海市选调生统一待遇。
编制: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工作经历的,入职后纳入公务员编制;取得地市级及以下工作经历的,入职后纳入事业编制。
薪酬福利:享受上海市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薪酬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补贴、五险一金等。
培养发展:提供系统的培训和培养计划,助力个人快速成长和发展。
安家落户:协助解决上海市户口、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五、补充说明
详见《上海市2023年选调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公告》
有关选调事宜可咨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上海市关于选调回国留学生政策
一、选调对象
符合上海市选调生相关条件的、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选调岗位
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的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
三、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国外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的外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政策优惠
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申请安居房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人才补贴:给予一定数额的人才补贴。
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交流等学习深造机会。
其他优惠: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
五、选调程序
报名: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相关渠道报名。
资格审查: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等。
面试: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
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考察:对拟录用人选进行政治审查、组织考察等。
录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回国留学生选调生的政策规定
一、选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2016年1月1日后取得国外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或在国外高校学习且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认证。
3. 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品学兼优,无不良记录。
4.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选调程序
1. 报名:每年10月至11月进行网上报名。
2. 资格审查: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 笔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专业能力和外语三个科目。
4.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发展潜力。
5.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6. 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7. 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候选人名单在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
8. 录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三、相关待遇
1. 落户:成功选调的留学生可办理上海市户口。
2. 安家费:博士生10万元,硕士生6万元,学士生4万元。
3. 工作岗位:根据选调生专业和意向,安排到相关单位工作。
4. 培养计划:提供有针对性的培养计划,加速成长成才。
四、注意事项
1. 回国留学生必须在海归人才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
2. 报名资格审查以报名材料为准,不符合条件的报名无效。
3. 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取消录用。
4. 选调生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必须退还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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