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留学生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一、适用范围
拥有国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留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如属国家紧缺型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学历:国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三)工作经历:
硕士研究生毕业,在京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所从事工作与留学专业相符;
博士研究生毕业,在京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且所从事工作与留学专业相符。
三、引进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正常经营;
(三)有稳定经营场所,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能力;
(四)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申请并取得接收留学生来华工作许可证;
(五)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导向,不在负面清单内。
四、申请材料
(一)留学生本人材料:
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申请表;
护照、签证、留学期间学习证明及学位证书认证;
工作经历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证明。
(二)引进单位材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接收留学生来华工作许可证;
社保缴纳证明;
工作邀请函;
劳务派驻函(若派驻到其他单位);
受理申请单位近一年纳税证明。
五、申请流程
(一)留学生本人向引进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二)引进单位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通州区人社局留学人员服务管理科初审;
(三)初审通过后,由通州区人社局受理申请,并报市立户审核部门审核;
(四)审核通过后,留学生可办理落户手续。
六、政策亮点
(一)学历门槛降低:硕士学历即可申请落户;
(二)工作经历要求放宽:硕士毕业后工作满1年以上即可申请;
(三)行业限制放宽: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导向,不在负面清单内即可申请。
七、相关网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留学生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3)
适用范围:
在境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并按规定回国就业的留学生。
落户条件:
1. 学历学位: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 年龄:4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可放宽至50周岁)。
3. 就业单位:
在京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单位需具有接收并聘用留学生资格。
4. 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关。
5. 工作年限:一般要求回国后在京工作满2年(博士学位可缩短至1年)。
6. 薪酬水平:达到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以上。
7. 纳税证明:提供回国后在京纳税证明(个税或社保)。
加分项:
1. 知名大学毕业或专业排名前50%。
2. 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表彰。
3. 具有海外工作经验。
4. 在京创业或从事高精尖产业。
申请流程:
1. 单位申报:留学生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2. 初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 审核:市外专局对通过初审的材料进行审核。
4. 公示:审核通过后,名单公示。
5. 办理落户:留学生持公示名单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1. 落户政策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请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2. 单位在申报前应取得接收并聘用留学生资格。
3. 留学生回国后应及时向北京市外专局办理登记手续。
4. 落户后,留学生需在京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调出。
政策解读:
该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优秀留学生人才,促进北京科技经济发展。通过提供落户便利,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就业,提升北京的国际竞争力。
北京市留学生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1
一、基本条件
持有《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留学期间获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
二、申报方式
登录“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提交在线申报材料。
所需材料:
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公证翻译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翻译件)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证明在京就业材料
三、引进单位条件
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具备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劳动岗位、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障等条件
四、落户政策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在引进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五、其他优惠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后,可享受本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包括住房补贴、创业扶持等。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享受科研经费资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优惠政策。
六、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将取消申报资格。
落户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留学回国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落户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落户资格。
本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北京市留学生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最新)
一、适用范围
1. 在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毕业后2年内回国就业的留学人员。
2. 在境外获得博士学位,且回国后在京就业的留学人员。
二、落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持有有效的护照和签证。
2. 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和住所。
3. 未参加过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二)学历学位条件:
1. 学士及以上学历,回国后2年内就业。
2. 博士学位,回国后直接就业。
(三)工作条件:
1. 在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合法机构受聘工作。
2. 合同期限满1年。
3. 岗位与学历学位相匹配。
三、申请流程
(一)在线申请:
1.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人才引进和留学回国人员服务”模块。
2. 点击“线上申请”,选择“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申请”,填写相关信息。
(二)材料提交:
1. 线上申请成功后,根据提示准备相关材料。
2. 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提交材料。
(三)审核受理:
1. 所在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级主管部门。
2. 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受理后,进入审批流程。
(四)审批结果查询:
1. 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
2. 可查询审批结果:
四、其他说明
1. 本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2. 具体操作指南和材料清单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为准。
3. 咨询电话:12385(市人力社保局)或(市政府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