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可以申请保留学籍,但不是所有情况都允许。
根据《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情况可以申请保留学籍:
一、因病需要长期治疗的;
二、因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得一、二等奖,需长期集训或参加比赛的;
三、因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且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
因此,高二不上学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保留学籍,需要根据具体原因判断。
申请保留学籍的程序:
1. 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保留学籍的原因和时间;
2. 学校审查申请材料,并出具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
3. 学校将申请材料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4. 教育行政部门做出保留学籍是否批准的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
保留学籍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但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不能参加正常的上课活动,但可以自学或参加补习;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不享受学校的奖学金、助学金等福利;
保留学籍期满后,学生可以返回原校复学,也可以转入其他学校就读。
根据《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在高二阶段可以申请保留学籍。女生也可以申请,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因特殊情况(如疾病、家庭困难等)无法继续就读。
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一年。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需根据学校要求完成相应学习任务。
保留学籍期满,学生可重新入学继续学习,或者申请毕业。
具体申请保留学籍的程序和要求,请咨询所在学校。
可以保留学籍。
根据《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41号),在读高中生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完成学业时,可以申请保留学籍。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条件:
因病、服兵役、出国留学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学习。
因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无法负担学费或生活费。
学校同意保留学籍。
程序:
1. 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证明、征兵通知书、出国留学证明等)。
2. 学校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意保留学籍。
3. 学校将学生学籍转入保留学籍档案。
注意事项:
保留学籍期限一般为1年。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不得在其他学校就读。
到期后,学生可以申请解除保留学籍,继续学业或办理退学手续。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不享受学校提供的教育资源,如课程安排、学费减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