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标准,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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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标准
一、基本条件
取得国外正规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外高水平研究机构从事过两年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
留学期间品学兼优,无不良记录
回国后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工作或学习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专业能力
学术成果突出,在国际或国内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
掌握前沿领域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能力
对本专业领域发展趋势有深刻理解,能够跟踪和引领学术或产业创新
三、社会贡献
积极参与国内学术交流、产业合作和社会服务
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培养和指导青年人才,促进学科发展
四、综合素质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掌握外语,具备国际视野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工作适应能力
五、其他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根据实际情况,可根据特定领域或行业设置具体指标要求
常州市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标准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常州市户籍或常州户籍满180天。
2. 在国外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
3. 回国后在常州从事直接或主要与留学专业相关的全职工作。
二、具体指标
1. 学业成绩
博士学位:获得境外知名高校或学科前100名高校的博士学位,成绩优异。
硕士学位:获得境外知名高校或学科前200名高校的硕士学位,成绩优秀。
2. 科研成果
在国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取得发明专利。
担任国际学术期刊编委或承担国际科研项目。
3. 工作业绩
在常州从事的研究、教学、企业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
获得国家、省或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
4. 社会贡献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常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在行业协会或专业学会担任重要职务。
5. 综合素质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
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和奉献精神。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
三、其他要求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符合常州市人才政策的有关规定。
四、评审程序
1. 申报:符合条件的归国留学人员自行申报。
2. 初审:常州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 评审:由常州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 公示:评审结果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
5. 认定:公示无异议后,常州市人社局颁发优秀归国留学人员认定证书。
南京市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标准
一、基本条件
1. 为南京市户籍或在南京市工作满5年以上的归国留学人员。
2. 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
3. 自回国之日起5年内,未获得过其他地方政府颁发的优秀归国留学人员认定。
二、评审条件
1. 学术成就
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
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获得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奖学金。
2. 科技创新
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
在行业内取得重大技术创新突破。
创办科技型企业或担任高管。
3. 产业发展
创办或担任高层管理人员的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引进先进技术、人才或资本,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在产业关键领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4. 社会贡献
担任高级技术、管理或专业技术职务,为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热心帮助他人。
获得省部级以上社会荣誉称号。
5. 综合素质
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
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能力强。
具有创新精神、团队意识和国际视野。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评审程序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归国留学人员可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交。
2. 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3. 市级评审:市级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认定人员名单。
4. 审批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 核发证书:对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南京市优秀归国留学人员认定书》。
四、支持政策
南京市对认定的优秀归国留学人员给予以下支持政策:
提供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
优先推荐就业和人才项目。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发展。
享受其他与本市高层次人才同等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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