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留网策留网

当前位置: 策留网 > 留学百科 > 正文

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刘嘉映 上传提供

发布:2024-04-24 1 评论 纠错/删除



1、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

“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

申请人信息

姓名:

专业:

入学年份:

学校:

申请理由

我申请“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原因如下:

优异的学业成绩:自入学以来,我在各门课程中一直保持优异的成绩,在专业领域表现突出。我的平均绩点为 [绩点],在同级学生中名列前茅。

科研和学术能力:我积极参与导师的研究项目,并已经发表了 [数量] 篇学术论文。我的研究成果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认可,并获得过 [奖项/荣誉]。

卓越的领导能力和社团活动:我在留学生会担任 [职务],负责组织并参与各种活动,积极为留学生群体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我还积极参加校内社团,在 [社团名称] 中担任 [职务],展现了良好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对中国文化的推广和传播:作为一名自费留学生,我十分热衷于向国际友人介绍中国文化。我多次参与学校组织的文化交流活动,向各国学生宣扬中国传统、历史和艺术。

为促进中外交流做出的贡献:通过我的学业、科研和社会活动,我积极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友谊。

奖学金对我的意义

获得“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将对我的学习和发展产生以下积极影响:

减轻经济负担:作为一名自费留学生,学费和生活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奖学金将极大地减轻我的经济压力,让我专注于学业和科研。

提升科研能力:奖学金将为我提供资金支持,开展更深入的科研项目,拓宽我的研究视野,提升我的学术能力。

拓展国际交流:奖学金将为我提供机会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交流活动,与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和学者交流学习,拓展我的国际视野。

树立榜样:获得奖学金将激励我继续努力,为其他自费留学生树立榜样,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和教育合作。

申请附件

我已准备以下附件材料,供审核委员会参考:

成绩单

研究论文发表证明

领导能力和社团活动证书

文化交流活动参与证明

推荐信 [数量] 封

感谢审核委员会的考虑,我期待您的回音。

2、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一、评审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1. 获得国外知名高校硕士或博士学位;

2. 获得国外知名高校本科学位,且在学年结束后继续深造,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 在国外知名高校进行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或研修;

4. 在国内获得学士学位后,留学期间成绩优异且发表过1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5. 获得国际性学术竞赛奖项或其他突出学术成就;

6. 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海外交流。

二、奖学金名额和金额

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名额不超过200名,奖金金额为2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名额不超过400名,奖金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三、评审程序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进行个人申报。

2. 专家初审:由教育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评选出候选人名单。

3. 专家评审:由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申报材料

1. 个人简历

2. 留学证明材料(护照、签证、录取通知书、学位证书或在读证明等)

3. 成绩证明材料(成绩单、学习成绩单等)

4. 学术成果材料(发表论文、著作、专利等)

5. 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突出学术成就的材料

6. 社会公益活动或海外交流证明材料

7. 两名相关领域专家的推荐信

五、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日4月30日

六、其他说明

1. 每位留学人员只能申请一次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审结果将于2021年7月公布。

3. 获奖人员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奖学金领取手续。

联系方式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交流部

电话:

邮箱:

3、2020年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

2020 年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

一、申请资格

已被世界排名前 50 名大学录取的中国自费留学生

成绩优异,本科阶段平均成绩不低于 85%

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具有良好的语言能力,雅思或托福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经济困难,需要经济资助

二、申请材料

个人简历

成绩单

录取通知书副本

语言成绩证明

经济困难证明(如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

两封推荐信(一名学术推荐信,一名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活动推荐信)

个人陈述(500 字以内,阐述申请奖学金的动机、学术目标、个人经历等)

三、申请方式

请将申请材料以电子版(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申请截止日期

2020 年 3 月 1 日

五、评审流程

申请材料将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申请材料的质量、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选。

六、颁奖

获奖者将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布,并由基金会颁发奖学金证书。

七、其他

奖学金额将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基金会的资助能力确定。

获奖者必须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否则将被取消奖学金资格。

申请者不得同时申请其他相似的奖学金项目。

4、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优秀自费留学生在我高等学校学习,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由教育部设立,从国家财政中划拨专项经费。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三条 申请奖学金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在我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一年以上,且学习成绩优良,达到学校规定的奖学金评定标准;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学术研究或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四条 学校根据本实施细则和学校有关规定,成立学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评审工作。

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家教授和学生代表组成,其中专家教授不少于三分之二。

第六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审。

第七条 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束后,形成评审意见,并报学校审核。

第八条 学校审核后,将拟推荐评审结果报教育部。

第九条 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拟评审结果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第四章 评审结果公布和发放

第十条 评审结果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并下达给各学校。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评审结果,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第十二条 奖学金按学年发放,每人每年发放标准为人民币 2 万元。

第五章 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负责奖学金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获奖者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四条 获奖者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学习,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维护学校荣誉。

第十五条 获奖者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经学校查实后,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十六条 教育部负责奖学金的政策指导、经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资讯

文章阅读排行榜

热门话题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