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外留学回国落户口政策(2023年)
基本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国务院认可的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国外留学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本科及以上学位且有两年及以上海外工作经历
无犯罪记录
申请流程:
1. 提交材料
本人护照、身份证、留学期间护照和签证、学历证书和成绩单、海外工作证明(如适用)
申请表(可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
2. 审核材料
材料提交后,人才服务中心将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进入面试环节
3.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个人素质
4. 审批
面试通过后,由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材料并上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5. 落户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凭《北京市引进人才落户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
优先落户条件:
世界排名前50院校毕业
在国外知名企业或科研院所工作
获得博士后工作经历
在海外取得重大科研成果
其他政策:
落户后可享受北京户籍享受的各项福利待遇,如公积金、医保等
可携带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起落户
落户后需在北京连续居住并缴纳社保满5年,方可申请迁出户口
重要提示:
政策如有调整,请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信息为准
如有疑问,可拨打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2021年海外留学北京户口落户政策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
2. 拥有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认定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三、认定程序
1. 申请人准备材料:
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海外职业资格证书(如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无犯罪证明。
户口本、身份证。
2. 在线申请:
登录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注册并提交申请。
3. 材料审核:
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4. 现场核实: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需到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核实。
5. 认定结果:
现场核实通过后,人才服务中心将出具《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资格认定书》。
四、落户条件
获得《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资格认定书》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北京户口:
1. 在京就业:
与北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在京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
2. 自主创业:
在京注册公司或个体工商户。
满足一定经营条件(如注册资本、纳税额等)。
3. 自由职业:
与北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项目合同。
在京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
五、落户流程
1. 递交落户申请: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请材料。
2. 派出所审核:
派出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街道办核实:
街道办对申请人就业单位或创业情况进行核实。
4. 市公安局审批:
街道办核实通过后,将材料报送市公安局审批。
5. 落户批准:
市公安局审批通过后,发出落户批准文件。
六、其他政策
1. 子女随迁:
户口落户北京后,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随迁落户。
2. 安家费: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可获得安家费补贴。
3. 购房优惠:
落户北京后,申请人可享受北京市购房政策优惠。
注意:具体政策可能随时调整,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北京市关于留学人员回国落户的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取得国外学位的中国公民,以及持有国外永久居留证并已取得国外学位的中国公民(以下统称留学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持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 在国外正规高校或科研机构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满2年以上;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4. 具有符合北京市落户条件的稳定住所或工作单位;
5. 有正当理由放弃国外居留权或永居资格。
三、落户方式
留学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落户北京:
1. 人才引进落户: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要求的留学人员,可通过单位或个人申请人才引进落户。
2. 应届毕业生落户:取得国外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后一年内可申请应届毕业生落户。
3. 海归人员落户(积分落户):符合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要求的留学人员,可通过积分落户系统申请落户。
四、申请材料
留学人员落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 《国外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国外永久居留证;
3.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4. 工作经历证明(如有);
5. 放弃国外居留权或永居资格的证明;
6. 单位聘用证明或个人住所证明;
7. 符合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要求的相应材料。
五、申请流程
留学人员落户申请流程如下:
1. 准备申请材料;
2. 通过人才引进平台、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积分落户系统提交申请;
3. 相关部门审核材料并做出是否落户的决定;
4. 申请人领取户口簿。
六、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北京国外留学回国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已取得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学习满一年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习经历证明;
获得北京市出国留学资格;
在国外学习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
户籍地不属于北京市(户籍地指申请人本人及其父母的户籍地)。
二、申请材料
北京市出国留学人员归国落户服务管理系统申报材料(线上填写)
国(境)外学习经历证明:
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
国(境)外学习经历证明原件及翻译件(如在读证明、结业证书等);
出国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高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北京市公证处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公证书(如在国外获得学位)。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期间护照使用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1. 线上申报:登录北京市出国留学人员归国落户服务管理系统(填写申报材料。
2. 材料审核:提交材料后,有关部门将对材料进行审核。
3. 落户审核:审核通过后,有关部门将对申请人进行落户审核。
4. 落户登记: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手续。
四、相关政策解读
在国外学习满一年以上但不具备学位证书的,可申请落户,但需满足其他条件;
申请人退学的,不符合落户条件;
申请人曾在北京市工作或学习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落户后,其户籍地将转为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