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留基委相关规定,公派留学不能推迟。
公派留学人员必须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30天内向留基委申报报到注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派留学资格。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派遣时间一般为每年春季(34月)和秋季(910月)。具体派出时间会根据具体项目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详情可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或联系项目管理部门。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不超过50周岁)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专业技术水平
符合留学国家或地区的签证要求
英语水平要求:
英语语言水平达到留学国家或地区要求,一般需提供雅思、托福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考试成绩
专业领域限制: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公派留学项目一般支持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急需的专业领域,具体专业领域以基金委发布的项目指南为准。
其他要求:
一般需在国内工作满3年
优先支持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工作的优秀人才
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或在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申请流程:
1. 信息查询:访问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查询项目指南和申请材料。
2. 院校推荐:由单位或院校提出推荐。
3. 在线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请。
4. 材料提交: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成绩单、护照、简历、推荐信等。
5. 资格审查: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6. 专家评审:由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评审。
7. 审批公示:留学基金委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批和公示。
8. 签约出国:通过审批的申请者与留学基金委签订派遣协议,办理签证等出国手续。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本国来华留学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