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去香港留学,党员去香港留学暂停组织生活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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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去香港留学的注意事项
获得党组织批准
党员出国留学,需要获得党组织的批准。申请批准时,需要向党组织提交留学计划、学习内容以及预期的学习成果等材料。党组织将根据党员的政治表现、思想水平和学习能力等因素进行审核。
遵守党纪党规
党员在香港留学期间,应严格遵守党纪党规,牢记党员身份。要自觉维护国家和党的利益,遵守香港法律法规,不得有损国家和党的声誉的行为。
加强思想建设
党员在香港留学期间,要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要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要积极参加香港的党建活动和学习,与当地党员保持联系。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在香港留学期间,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香港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要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加强沟通汇报
党员在香港留学期间,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思想动态和工作计划等。要及时反映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征求党组织的意见和指导。
遵守出境规定
党员出境留学,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出境规定。要办理好护照、签证等手续,并按时申报出入境信息。要主动接受海关、边检等部门的检查。
其他注意事项
党员在香港留学期间,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尊重香港的文化习俗。
维护自身安全。
妥善保管个人证件和财物。
注意言行举止,不得损害国家和党的形象。
党员去香港留学暂停组织生活办理流程
一、提交书面申请
党员本人向所在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注明去香港留学的时间、留学目的、学习内容等。
二、党组织审批
党组织根据党员的申请情况进行审议,并做出是否暂停组织生活两年的决定。
三、办理暂停手续
党员领取《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组织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名单》,连同《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交由党员本人保管。
四、留存档案
党组织将党员的档案材料留存备查,包括:
党组织关系转接名单
组织关系介绍信
暂停组织生活批复文件
五、恢复组织生活
党员学成回国后,应在30日内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原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报到。
党组织核实党员的身份后,根据其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其组织生活。
注意事项:
党员在留学期间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组织。
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香港期间,不得参加任何香港政治组织或宗教团体活动。
党员回国后,应及时报到并恢复组织生活。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将被视为自行脱离组织。
是否停止党籍取决于具体的留学情况:
1. 全日制攻读学位(含博士后):暂停党籍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员出国留学攻读全日制学位的,一般应暂停党籍。暂停时间以留学期限为准。
2. 非全日制学习(例如交换生、访学):不暂停党籍
党员出国留学进行非全日制学习的,一般不暂停党籍,但需向党组织报告并取得批准。
3. 执行公务或特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党员因执行公务或其他特殊需要出国留学的,是否暂停党籍由上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申请暂停党籍流程:
党员出国留学需要暂停党籍的,应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党组织审核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解除暂停党籍流程:
党员学成归国后,应向原党组织提出解除暂停党籍申请,党组织审核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事项:
党员出国留学前应与所在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
党员在留学期间应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维护国家和党的利益。
党员学成归国后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到。
党员去香港留学党员关系处理方式:
1. 出国前
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留学时间、地点、学习内容等。
所在党组织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
审批通过后,所在党组织开具《党员出国介绍信》。
2. 出国后
(1)直接组织关系接转
如果港校有中共党组织,党员可直接将党组织关系接转至港校党组织。
与港校党组织联系,了解组织关系接转程序和要求。
准备必要的材料(《党员出国介绍信》、党员证明等)。
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间接组织关系接转
如果港校没有中共党组织,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接转至中国驻港澳特派员公署。
与中国驻港澳特派员公署组织部联系,了解组织关系接转程序和要求。
准备必要的材料(《党员出国介绍信》、党员证明等)。
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3)保持原组织关系
出国留学时间较短,且港校没有中共党组织或中国驻港澳特派员公署的党员组织,党员可暂时保持原组织关系。
每半年向原党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
回国后将组织关系转回原党组织。
注意事项:
党员出国留学前必须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党员在境外期间仍需履行党员义务,如按时交纳党费、参加组织活动等。
党员回国后应及时与原党组织联系,恢复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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