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携带的药品
处方药:必须携带医生处方原件,且药品剂量应与其相符。
非处方药:如止痛药、感冒药等,携带量应为个人使用范围。
禁止携带的药品
麻醉药:如吗啡、芬太尼和美沙酮。
兴奋剂:如安非他命和甲基苯丙胺。
镇静剂和催眠药:如巴比妥类药物和苯二氮卓类药物。
类固醇:如睾酮和强的松。
抗病毒药物:如拉米夫定和达菲。
抗生素:如阿莫西林和阿奇霉素(需要医生处方)。
其他受管制物质:如海洛因、大麻和摇头丸。
携带数量限制
处方药:通常应为 30 天的供应量或更少。
非处方药:通常应为个人使用 2 周内的供应量或更少。
申报要求
携带任何处方药或受管制物质必须申报。
申报可以在入境时填写表格或通过提前向卫生科学局 (HSA) 申请许可证。
其他限制
某些药品可能需要获得HSA的特殊许可才能携带。
对攜帶管制物質的違規行為會受到嚴厲處罰,包括罰款、監禁或兩者兼施。
建议
在出国前咨询您的医生,以了解携带任何特定药品的限制。
携带药品原包装,并附有医生处方或药剂师标签。
准备好回答有关您携带药品的任何问题。
更多信息,请访问卫生科学局网站:
处方药
除非有医生处方,否则禁止携带任何处方药。
必须携带原装药瓶和处方。
禁药
阿片类药物(例:吗啡、海洛因)
大麻
可卡因
安非他明
迷幻剂(例:LSD、摇头丸)
其他限制物品
液体药物:每人最多可携带 100 毫升的液体药物。所有液体药物必须装在容量为 100 毫升或以下的透明容器中。
针筒:除非有医疗原因,否则禁止携带针筒。
特殊药物:某些药物需要许可证才能携带,例如:
安眠药
抗精神病药
抗焦虑药
建议:
在出发前向医生咨询哪些药物可以携带。
随身携带所有处方和证明文件。
遵守新加坡的药物管制法律。
必备药品
止痛药:布洛芬、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
退烧药:布洛芬、扑热息痛
抗过敏药:苯海拉明、氯雷他定、西替利嗪
胃药:雷尼替丁、奥美拉唑
腹泻药:洛派丁胺、蒙脱石散
便秘药:乳果糖、比沙可啶
晕车药:晕海宁、东莨菪碱
感冒药:扑热息痛、愈创甘油醚、伪麻黄碱
消毒剂:碘伏、双氧水
创可贴、纱布、绷带
建议携带的药品
抗生素:阿莫西林、头孢菌素
抗真菌药:氟康唑、伊曲康唑
抗病毒药:奥司他韦、更昔洛韦
避孕药(如有需要)
个人处方药
注意事项
务必携带原装药盒并保留处方单。
申报所有携带的药品。
仅携带个人使用所需的药品数量。
购买当地合法药房的药品补充。
遵守新加坡的药品法规,避免携带受管制或非法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