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留学生免税车政策
适用范围
中国籍(不含港澳台)留学生
自费出国留学并获得本科及以上学位
学成后回国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境外学习期间连续在校学习满1年(不含语言学习或预科学习)
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在境外学习时间已满2年
车辆条件
车辆为留学生学习期间在境外合法购置的
车辆符合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国五及以上)
车辆不属于禁止进口的车型
车辆未在境外转卖
车辆未在境外使用超过1年
车辆在境外使用的总里程不超过3万公里
申请流程
1. 回国报关:留学生回国后,需在入境口岸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
2. 提交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护照及签证
入境登记表
境外学习证明(学位证或毕业证)
车辆购置发票、收据或其他证明
车辆使用证明(如驾驶证、行车证)
车辆技术参数表
3. 海关审核:海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免税进口一辆自用非营运汽车。
4. 缴纳关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留学生需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
免税额度
车辆排量1.5升(含)以下,免税额度为3万元人民币。
车辆排量1.5升至2.0升(不含),免税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
车辆排量2.0升至2.5升(不含),免税额度为1万元人民币。
车辆排量2.5升及以上,不享受免税优惠。
注意事项
申请免税汽车的留学生,只能申请免税进口一辆自用非营运汽车,且不得转让或出售。
留学生回国后,应在6个月内办理免税进口汽车手续,逾期不办的,不得再享受免税优惠。
留学生不得以欺骗、隐瞒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免税资格。
本政策解释权归海关总署所有。
在海关办理留学生免税车申请后,申请人需要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以下流程,否则申请将失效:
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办理免税登记手续
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海关总署留学生免税车政策文件
1.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3号》
2. 免税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生可以享受免税进口车辆的待遇:
在境外正规高等学校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留学期间在外连续居住满180天
学成回国后,在国内定居工作
3. 免税车辆类型
免税进口的车辆限于自用非经营性小汽车。
4. 免税数量
每位留学生限进口一辆免税车。
5. 免税手续
留学生回国后,在海关办理免税进口手续时,需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国外学籍证明和学位证书
在国外连续居住满180天以上的证明材料
回国后就业证明(如工作合同或派遣函)
免税车辆购置发票及海关申报单
6. 征税条件
如留学生在免税进口车辆后三年内将其转让、赠与或出售,需补缴其免税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7. 其他规定
免税进口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安全和环保标准。
留学生须在国内海关指定的地点办理免税进口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海关总署有关规定执行。
8. 联系方式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联系海关总署热线: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