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留学生补贴政策,广州留学生回国补贴怎么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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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留学生补贴政策
一、対象者
在广州市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就读的全日制国际留学生。
二、补贴标准
学业奖学金:本科生每人每年5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
生活补贴:本科生每人每月4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
三、发放方式
奖学金和生活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
四、申请时间
每年9月初至10月底。
五、申请材料
护照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
成绩单(本科生提供前一学年的成绩单,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
在有效期内的《外国人来华留学签证》和《外国人来华学习许可》复印件(原件备查)
其他相关材料(如语言水平证明、社会实践证明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六、申请流程
登录广州市教育局官网(下载并填写《广州市国际留学生奖学金、生活补贴申请表》。
按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将申请表和材料提交至就读学校。
学校审核后报送广州市教育局。
七、发放时间
奖学金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
生活补贴从当年11月开始发放,直至毕业离境。
八、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者应符合广州市相关留学生奖学金、生活补贴评审办法的规定。
获得补贴的学生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保证在校期间好好学习,不从事违法活动。
学校有权对获得补贴的学生进行监督和管理。
广州留学生回国补贴申请流程
1. 申请条件
为广州市户籍或已持有广州市居住证满 5 年的留学生
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并在回国后 2 年内申请补贴
回国后在广州市就业并在单位缴纳社保满 1 年
符合补贴范围和标准
2. 申请材料
《广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
留学期间的护照、签证、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人事档案中存档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广州市户口簿或广州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流程
在线申请:
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民生服务”——“人才服务”——“留学生回国补贴”。
现场申请:
前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 24 号,市人社局1号楼1层),提交申请材料。
4. 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10 万元/人
博士研究生:20 万元/人
5. 注意事项
补贴按实际缴纳社保的月数按比例发放,每年不超过补贴总额的 50%。
回国后的就业单位应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单位或企业。
补贴申请须在回国后 2 年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广州市留学生补贴政策
目录
一、补贴对象
二、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
四、申请条件
五、申请程序
六、其他事项
一、补贴对象
在广州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以下统称“院校”)全日制就读,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生: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发的有效《外国人留学许可证》;
就读学历层次为本科及以上,或具有同等学历层次的职业教育资格;
在广州市境内连续学习满1年以上。
二、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包括:
学费补贴:根据不同学历层次和专业,每人每年8,000元至12,000元不等;
生活费补贴:每人每月600元。
三、补贴标准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 学历层次 | 专业类别 | 补贴金额(元/年) |
||||
| 本科 | 普通专业 | 8,000 |
| 本科 | 重点专业 | 10,000 |
| 本科 | 紧缺专业 | 12,000 |
| 硕士研究生 | 普通专业 | 10,000 |
| 硕士研究生 | 重点专业 | 12,000 |
| 硕士研究生 | 紧缺专业 | 14,000 |
| 博士研究生 | 普通专业 | 12,000 |
| 博士研究生 | 重点专业 | 14,000 |
| 博士研究生 | 紧缺专业 | 16,000 |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补贴对象条件;
品学兼优,无违纪违法记录;
在校期间无休学、退学记录;
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靠前(具体名次要求由各院校确定);
有特殊困难或特殊贡献的留学生,经院校审核推荐,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五、申请程序
1. 院校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就读院校提出申请,各院校根据评选标准进行审核推荐。
2. 网上申报:经院校推荐的申请人,登录广州市留学服务中心官网(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申请材料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3. 审核发放:广州市留学服务中心对网上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报送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审批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院校,由院校发放给受补贴留学生。
六、其他事项
补贴资格每年核定一次,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连续申请补贴,但不得超过其在广州市境内学习的年限。
已获得其他政府部门或机构提供的同类补贴的留学生,不得重复享受本补贴。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不予补贴。
补贴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本政策由广州市留学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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