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公派留学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东南大学在编在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硕士或博士)
学术表现优秀,学习成绩良好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具备一定的英语语言能力,满足留学国家或机构的语言要求
二、申报条件
(一)学术水平
硕士研究生:已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良好成绩
博士研究生:完成博士学位课程学习,撰写并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初稿
(二)研究成果
硕士研究生: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以上,或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
博士研究生:在SCI/EI/SSCI等国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以上,或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主持或核心参与资格
(三)语言能力
托福考试成绩90分或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或以上
具有相关国家或机构认可的同等英语语言能力证明
(四)其他条件
获得留学国家或机构的录取通知书
获得留学期间经费保障
满足留学国家或机构的其他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东南大学公派留学申请表
个人简历
成绩单
发表论文或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英语语言成绩证明
留学国家或机构录取通知书
留学经费保障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请流程
公示申报通知
递交申请材料
学校审核
公示名单
办理手续
五、注意事项
公派留学名额有限,学校将根据申请者的综合条件进行择优录取。
公派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完成学业并按时回国。
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需承担相应的工作年限。
东南大学公派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职责:
负责公派研究生选拔、派遣、管理和服务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公派研究生工作的方针政策。
组织公派研究生选拔和派遣工作。
建立和管理公派研究生数据库。
提供公派研究生相关咨询和服务。
监督检查公派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2号 东南大学行政楼1015室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东南大学公派留学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东南大学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专项、自筹经费、港澳台学生)
学业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
外语水平良好,满足留学目的地语言要求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二、具体要求
1. 学业成绩
硕士研究生: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或GPA在3.5以上
博士研究生:学术性硕士学位,完成所有学位 coursework,课程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或GPA在3.5以上
2. 科研能力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发表12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同等成果)
参与过重大科研项目或取得过突出科研成果
3. 外语水平
满足留学目的地对语言能力的要求,如托福、雅思、GRE、GMAT等
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良好,能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和学习
4. 其他条件
无违纪记录,品学兼优
身心健康,能适应国外生活和学习环境
获得导师和所在院系的推荐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成绩单、外语成绩、科研成果等)
2. 初审材料,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笔试或面试考核
4. 择优确定出国留学人员名单
5. 办理出国手续
东南大学公派留学条件
东南大学实施公派留学项目,派遣符合条件的学生赴海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学习或科研活动。公派留学类型包括联合培养、短期交流、访问学者等。
条件要求
具体条件要求根据留学类型有所不同,一般如下:
联合培养
学术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异(总评成绩在年级前列)
英语水平达到指定要求(如雅思 6.5 分以上)
相关专业背景和学习计划符合合作高校要求
获得导师推荐和所在学院审核
短期交流
学术水平良好
英语水平满足交流要求(如雅思 5.5 分以上)
具有明确的交流目标和学习计划
获得导师和学院支持
访问学者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在学术领域取得一定成果
申请访问的课题与合作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研究方向相符
获得导师邀请和所属单位推荐
其他条件
身体健康,无出国留学限制
自律能力强,能适应海外生活和学习
服从学校和公派出国管理部门的安排
申请流程
院系选拔(一般通过公开招募、材料审核、面试等方式)
学校初审(由留学生办公室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获学校初审推荐的学生将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评审)
录取和派遣(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评审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派出手续)
福利待遇
公派留学人员可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奖学金
海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助研津贴或工资
学校提供的出国补贴
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