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判决书
案号: [案件编号]
案由: 暴力群殴
原告: [原告姓名]
被告: [被告姓名] 等 [被告人数] 人
审判长: [审判长姓名]
审判员: [审判员姓名]
书记员: [书记员姓名]
一、案件经过
2023 年 [月] [日],被告 [被告姓名] 等 [被告人数] 人在中国 [城市名称] [地点] 共同殴打原告 [原告姓名],致原告 [伤势描述]。
事发时,原告与被告 [被告姓名] 因故发生争执。被告 [被告姓名] 遂召集其他被告共同殴打原告,致原告身体多处受伤。
经鉴定,原告 [原告姓名] 的伤势构成 [伤情程度]。
二、审理过程
本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 2023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原告和被告就案件事实、责任认定、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了辩论。
本院综合考虑各方证据,查明案件事实。
三、判决
本院认为,被告 [被告姓名] 等 [被告人数] 人的行为已构成暴力群殴罪,情节恶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 [被告姓名] 犯暴力群殴罪,判处有期徒刑 [年];
二、被告 [被告姓名] 犯暴力群殴罪,判处有期徒刑 [年],缓刑 [年];
三、被告 [被告姓名] 等 [被告人数] 人,赔偿原告 [原告姓名] 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共计 [金额] 元;
四、本判决自宣判之日起生效。如有不满,可在判决宣告后 [天] 内向 [上级法院名称] 提起上诉。
审判长: [审判长姓名]
审判员: [审判员姓名]
书记员: [书记员姓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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