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情况:
因病休学:患有严重疾病,经医疗机构证明不适宜在校学习。
因执行国家任务或社会公益活动:参加重大国家任务或社会公益活动,经有关部门证明。
因特殊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遭遇地震、水灾、火灾等特殊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无法正常返校就读。
因出国留学或交流:获国外高校录取或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出国留学或交流项目。
因参军入伍:经有关部门批准参军入伍。
因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在校学习费用。
因其他特殊情况:其他经学校认可的特殊情况,如亲属重病需照料、心理疾病等。
注意: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4年。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学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的入学考试或就读。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学生需按时返回学校继续就读。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证明: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且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
因出国留学,需要保留入学资格。
参军入伍。
参加国家或省级重要比赛或活动,获得较好名次。
其他经学校认定的特殊情况。
可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证书的情况:
因病伤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使无法继续学习,需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
因公需要,如出国留学、参加国家重要比赛或活动。
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的其他原因。
具体情况需咨询就读学校的教务部门或学生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