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保留学籍要求
一、适用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
1.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的;
2. 因参加各类国家级、省级重要活动或竞赛,代表学校取得优异成绩的;
3. 因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
4. 因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助学政策的;
5. 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的。
二、申请条件
符合适用对象要求,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学习态度端正,平时成绩良好;
2. 有合理的请假理由和手续;
3. 申请保留学籍时间不超过2学年;
4. 申请保留学籍期间无重修或补考课程。
三、申请材料
1. 保留学籍申请表(见附件);
2. 证明材料(如证明病情的诊断书、证明参加活动的证书等)。
四、申请程序
1. 学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 学院/系审核后,提出意见并报教务处;
3. 教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4. 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五、保留学籍期间的管理
1.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不能参加正常的教学活动,但学校会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和指导;
2.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仍享有学校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交纳学费和申请国家助学金等;
3.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应积极学习,为下一步的学业做好准备。
六、恢复学籍
保留学籍期满后,学生向原学院/系提出恢复学籍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可恢复学籍。
中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学籍信息,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 学籍注册与变更
第三条 新生入学后,应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注册后方取得学籍。
第四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学籍变更包括:
姓名变更
性别变更
民族变更
身份转变(如军训免修、休学转为退学等)
专业变更(包括转专业、转培养方式等)
第五条 专业变更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学校规定的专业变更条件;
经专业负责人或学院同意;
提交专业变更申请表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六条 学生退学应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退学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退学手续。
第七条 学生转学应先获得转出学校的同意,并经转入学校审核批准。符合条件的,办理转学手续。
第三章 学籍状态
第八条 本科学生学籍状态分为在籍、休学、退学三种。
第九条 在籍状态: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业,符合学校教学要求,未发生学籍变更的。
第十条 休学状态:学生因特殊情况经批准暂时中断学业的。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第十一条 退学状态:学生因各种原因终止学业的。退学后,学生学籍被注销。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二条 本科学生按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学分累积满毕业要求的学分后,可申请毕业。
第十三条 学生修读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课程成绩不合格,不得获得学分。
第十四条 学生可通过补考、重修等方式弥补课程成绩不合格。补考和重修成绩合格后,可取得相应学分。
第十五条 学生通过其他途径(如自学考试、转学分等)取得学分,需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计入毕业学分。
第五章 学历学位
第十六条 学生完成全部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毕业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要求的,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由中北大学统一印制并发放。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学校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学籍。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北大学保留学籍的申请条件:
因病:学生患有重大疾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需要长期治疗或休养的。
因特殊情况:学生因遭遇自然灾害、重大变故(如家庭经济困难、亲属重病、自身突发事件等),无法继续正常学习的。
因出国留学:学生获得国外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已办理出国手续的。
因参军入伍:学生应征入伍,经部队批准的。
因从事其它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活动:学生经学校批准,参加国家或社会重大活动,无法正常学习的。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填写《中北大学保留学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至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
3. 院系教务办公室审核申请材料,并提出审批意见。
4. 学校教务处审核审批意见,并做出最终决定。
保留学籍的时间:
因病保留学籍最长期限为2年。
因特殊情况保留学籍最长期限为1年。
因出国留学保留学籍最长期限为2年。
因参军入伍保留学籍最长期限为5年。
因从事其它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活动保留学籍的期限由学校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注意事项:
学生在保留学籍期间,须与学校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不得注册其他学校的学籍。
保留学籍期满后,学生应及时向学校申请恢复学籍。
中北大学保留学籍要求
保留学籍条件
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等原因,无法继续正常学习
征兵入伍
出国留学(含交换生)
参加国家或地方重大活动或任务
保留学籍期限
一般不超过两年。因征兵入伍保留学籍可延至复学后一年
参加国家或地方重大活动或任务,经学校批准可延长保留期
申请保留学籍手续
提交保留学籍申请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请假手续
缴纳相关费用
复学手续
办理复学手续时,需提交复学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特殊情况
保留学籍期间,不计入在校学习年限
保留学籍不保留宿舍,学生可申请住校或自行安排住宿
保留学籍期间,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
未经批准擅自终止保留学籍者,视为自动退学
注意事项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不得参加任何与学业无关的活动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需保持与学校的联系
保留学籍期满后,学生需按规定办理复学或退学手续
具体要求可能根据学部或专业不同有所调整,请以学校官方发布的规定为准。